超200km/h撞上去的,不是车的问题,是命的问题
成都那起去年10月的小米SU7 Ultra事故,责任认定终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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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邓某某,全责。数据很残酷:碰撞前3秒车速超200km/h,撞击瞬间仍超160km/h,加上醉驾。城市道路限速80,他跑了三倍。最后的结果,是自己没了,车烧了,前车无辜被撞。
这个结果出来,评论区里有人松了口气——终于给那波“车门打不开”的争议画了句号。去年事故刚发生时,一堆人盯着车门说事:怎么打不开?是不是设计缺陷?是不是品牌问题?
现在官方数据摆在眼前,200多的速度撞上去,什么车门能保住人?什么车能不变形?这不是洗地,是基本物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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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扎心的,是那个代驾的细节。据媒体报道,事发前有人看到邓某某,喝完酒走路都走不稳,问他要不要代驾,连问几次,他说不要。几个小时后,人没了。代驾几百块,换一条命,这笔账但凡清醒的时候算一下,都不会是这个结局。
这起事故让我想起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们到底该怎么看待“车出事”这件事?
每次有新能源车出事故,舆论场就自动分成两派:一派是“这车有问题”的原罪论,一派是“这人自己作死”的免责派。两派吵得凶,最后往往模糊了最核心的事实——人是怎么没的,为什么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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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责任认定,至少把事实摆清楚了:酒驾、超速、全责。没有品牌甩锅,没有技术背锅,就是一个成年人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的故事。
当然,这不意味着车没问题就不用复盘。比如车门在剧烈碰撞后能否正常开启、电池在高速撞击后如何防爆燃,这些技术层面的问题,该查还得查,该改进还得改进。但前提是,别把“技术讨论”和“事故归因”混为一谈。
一个人醉驾超速撞死了,你不能说是因为车门打不开才死的——顺序错了,逻辑就全错。
写这篇不是为了洗谁,也不是为了黑谁。只是觉得,在流量为王的时代,我们太容易被带节奏,太容易用情绪代替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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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都急着站队、扣帽子,最后反而忘了最该记住的事: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这不是口号,是用命换来的教训。
成都这条路上,2025年10月13日凌晨3点18分,一个31岁的人用200多的速度,给自己的人生画了句号。他不会再有机会后悔,但我们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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