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进口种子种源、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网站披露的通知内容,此次政策出台的目标指向明确——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同时支持军警用工作犬的进口利用。
在野生动植物种源方面,通知划定了享受免税优惠的主体范围: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及种植园,进口符合《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且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同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该清单将由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印发,并适时动态调整。
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并非首次推出。此前"十四五"期间,相关部门已实施类似政策。此次"十五五"通知的发布,意味着这一税收支持措施得以延续,为农业良种引进提供持续的制度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还发布了《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两项政策同步落地,覆盖了从农业种源到科技创新的多个领域。
农业农村部此前在1月召开的种业振兴行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会议上曾指出,我国种源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业用种立足国内有保障、风险可管控的良好态势更加牢固。会议同时强调,"十五五"时期是种业振兴"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目标任务的攻坚阶段,要进一步推动种业振兴整体提升,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在此背景下,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政策的延续,将为国内引进优质种质资源、补齐育种短板提供有力的财税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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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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