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辩护战场上,真相很少黑白分明。更多的,是笼罩在“多因一果”迷雾下的责任迷宫。我代理的这起案件,便是典型:一场工地火灾,所有调查指向都汇聚于项目经理张某一人之身。我们用了近一年时间,在法庭上执法律之刃,层层解剖事故因果链,最终为他赢得了彻底的无罪判决。这不仅是个案的胜利,更是对模糊归责逻辑的一次清晰反击。
一、漩涡中心:火灾之后,为何独锁项目经理?
2024年盛夏,某工业园区在建厂房突发火灾。浓烟滚滚,过火面积约三百平,直接经济损失触目惊心。万幸无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很快出炉:直接原因,电焊工违规操作;管理原因,动火审批形同虚设,现场监管缺失。报告的结论部分,笔锋锐利,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标签,牢牢贴在了项目经理张某身上,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
接手案件时,张某的困惑与委屈几乎溢于言表:“安全员有,制度有,分包单位也在现场。我管协调、管进度、管成本,难道还要化身‘监工’,盯住每一个焊点?”这话听着像是辩解,却道出了无数项目经理的现实困境——权责的严重不对等。审阅卷宗后,问题愈发清晰:起诉逻辑近乎粗暴地将一个复杂系统的崩塌,归咎于链条末端的单个环节。这份简单化的指控,恰恰是我们辩护的突破口。
二、破局之策:精细解剖“多因一果”的责任肌理
我们确立的辩护核心,绝非否认管理存在瑕疵,而是坚决挑战“管理瑕疵等于刑事责任”的因果逻辑。我们采用“多维切割”法,旨在向法庭呈现一幅真实、立体的责任图谱:
切割直接行为与领导责任:我们坦然承认电焊工违规是直接火源。但刑法追究的是具有直接、紧密因果关系的过失。我们出示了完整的培训记录与安全交底文件,证明项目部已履行基础安全教育义务。焊工的个人违规行为,是其自主选择的结果,与项目经理的宏观管理之间,存在多个层级的间隔。
切割法定职责与实际履职可能:控方热衷于“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的口号。我们则援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规定,明确指出:施工现场的日常、即时性安全检查,法定责任主体是专职安全员。我们举证证实,该项目配备了合格安全员,且火灾当日其在岗。张某的职责在于确保管理体系运行,而非越俎代庖,执行本应由专职人员负责的微观巡检。
切割个人失察与系统失效:我们将视角拉升至系统层面。火灾真的是张某一人“失察”就能解释的吗?我们追问: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其阻燃等级是否完全达标?(后续的第三方检测暗示了供应商环节的可能问题)动火审批制度为何流于形式?(证据指向总包方为赶工期而默许的“潜规则”)这些深层次的系统性风险因素,如同隐藏的暗礁,远非项目经理一人能够预见并完全掌控。我们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自制的“事故致因权重分析”,将建设、总包、分包、供应商、具体作业人员等各方的责任进行可视化呈现,清晰表明张某的责任占比在合理范围内。
切割“应然”预见与“实然”可能:控方主张张某“应当预见”风险。我们反驳:法律上的“预见可能性”,必须置于具体、现实的工作情境中考量。事发当日,张某正忙于处理紧急的设计变更协调会,这是其岗位的核心职责之一。在已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其正常履职(尽管存在巡查盲区)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经理对远端某个具体作业点的瞬时违规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预见可能性,实质上是强加了一种“绝对保证”责任,这与过失犯罪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相悖。
三、庭审对决:用证据与法理构筑防线
法庭上,气氛凝重。控方的指控带着浓厚的情绪:“工地出事,不找负责人找谁?”这种朴素的归责观念,正是我们需要用专业与证据去化解的。
我们的反击,步步为营:
证据层面:
我们系统梳理了项目全套安全管理文件,特别是《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白纸黑字明确了安全员的日常巡查职责。这并非推诿,而是现代项目管理专业化分工的体现。
证人层面:
我们申请法院传唤项目安全员出庭。他证言证实,当日确实执行了巡查计划,但面对数万平米的作业面、上百个动态施工点,要求“无死角、实时覆盖”超出了人力极限。这份证言,生动揭示了理想制度与复杂现实之间的落差。
专家层面:
我们聘请的安全生产管理专家辅助人出庭,从专业角度阐述了“合理监管限度”和“层级管理有效性”概念。他指出,在大型复杂工程中,依赖制度化、层级化的管理体系是行业通例和科学方法,不能因一次偶发的、基层的违规操作,就全盘否定上层管理的有效性。
法理层面:
我们尖锐指出,事故调查报告仅完成了事实认定,却跨越了最关键的一步:未能论证张某的“管理失职”与“火灾后果”之间,存在刑法所要求的、排他性的直接因果关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门槛截然不同。
判例支撑:
我们向合议庭呈递了精心准备的类案检索报告。近年来,江苏、浙江、广东等多地法院在类似安全事故案件中,均因“因果关系不直接、责任主体多元”而作出了无罪或罪轻判决。这无声却有力地告诉法庭:司法实践的风向正在转变,理性、精确的归责已成为趋势。
四、胜诉时刻:无罪判决背后的重量
经过两轮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的判决书给了我们最期待的答案。判决书核心认定:“……本案事故系由作业人员直接违规、安全管理环节衔接不畅、材料风险等多重因素复合作用所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与火灾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关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
宣判那一刻,张某久久未能言语。事后他告诉我,那一年多,他仿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家庭、事业、名誉,一切皆悬于一线。这份无罪判决,不仅洗刷了他的嫌疑,更在某种意义上,挽救了他的人生。
五、案后沉思:辩护的价值,在于划定责任的边界
复盘这个案子,我们赢在何处?我认为,关键在于我们没有陷入“他有没有错”的纠缠(管理工作永远有提升空间),而是牢牢聚焦于“他的错是否足以构成刑事犯罪”这一根本命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门槛,在于过失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在高度复杂的现代工业协作中,将系统性风险简单归咎于某一岗位的个人,是一种惰性思维,也违背了刑法谦抑性原则。
借此案,我想对可能面临类似困境的朋友说:事故发生后,来自各方的压力往往急于寻找一个“担责者”。最初的调查结论和指控方向,未必就是最终的法律定论。律师的价值,正是在于运用专业能力,穿透“多因一果”的混沌表象,用证据和法律厘清责任的真实边界与合理份额。选择一位不仅懂法,更懂行业运作逻辑、敢于并善于进行精细化辩护的律师,往往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此案于我,不仅是一次成功的辩护,更是一次深刻的职业reaffirmation(再确认)。我们的工作,不只是为当事人辩护,也是在为每一个岗位的责任正名,推动安全管理从“寻找替罪羊”向“构建真正有效的系统防御”回归。这,才是法治对于安全生产最深远的庇护。
关键词
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 工地火灾 项目经理 责任; 无罪判决 成功案例;
多因一果 切割辩护; 建筑施工 安全事故 律师; 刑事责任 因果关系 认定;
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 职责; 火灾事故 刑事追责; 资深律师 胜诉经验;
系统风险 个人责任 划分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于经济犯罪及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逾二十载。其执业精髓在于穿透复杂事故的技术迷雾,擅长运用“系统性解构”方法,于多因交织的责任链条中,精准剥离个人职务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本文所载的“工地火灾无罪案”,正是其经典辩护思维的体现——通过多维切割“多因一果”,引入技术鉴定与行业管理标准,成功将个案辩护上升为对模糊归责逻辑的厘清。
林律师深谙工矿、建筑、危化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规范与技术底层逻辑,倡导并践行“技术化+精细化”辩护路径。其代理的诸多案件,往往能从纷繁的行政调查结论中,发掘关键证据瑕疵与责任主体错位,致力于在行为定性、过失认定等核心环节构建颠覆性辩护策略,不仅追求个案胜诉,更旨在推动类案裁判向理性、精准归责演进。其著述与实战成果,以深刻的法理穿透力和卓越的实务成效,在业界与客户中建立了高度声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