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张晓(化名),办了婚礼、入了洞房、给丈夫端灵摔盆,却在丈夫余涛车祸去世后,被婆婆扫地出门,400多万遗产一分没拿到,最后还被反告要求退还彩礼!
这事儿在网上炸了锅。有人说“人性经不起金钱考验”,有人骂“这就是算计”,也有人冷冷甩下一句“谁让你不领证”。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件事,顺便掰扯掰扯:办了婚礼没领证,到底算不算夫妻?人走了,钱到底该归谁?
一、全村都认她是媳妇,法律却说她“不算数”
先给没看过新闻的老铁复述一下大概。
张晓和余涛在北京打工认识,两人感情很好,2024年5月7日回老家办了热热闹闹的婚礼。酒席摆了,天地拜了,亲戚认了,洞房入了——就差一张9块钱的结婚证。本来计划5月20日去领证,寓意“我爱你”,结果余涛工作一忙,这事就拖了下来。
谁能想到,这一拖,竟成了永别。
婚后第41天,余涛骑摩托上班,被大货车撞倒,当场身亡。
张晓的天塌了。但她还是强撑着,以妻子的身份处理后事:在北京办告别仪式,回老家守灵,按当地风俗“抱骨灰盒”“打砂锅”——这些都是当地只有配偶才能做的仪式。婆婆当时也没反对,甚至亲手给她披上孝衣,说“你就是涛涛的老婆”。
可葬礼刚结束,婆婆就变脸了。
余涛的遗产和赔偿金加起来有400多万——包括车祸赔偿款300多万,还有两人同居期间的存款、共同付首付买的房。婆婆第一时间拿走余涛手机,把钱全转空。百日祭那天凌晨,甚至雇了4个壮汉把张晓从婚房里扔了出去。
更绝的是,婆婆反手把张晓告了,要求她返还49.7万彩礼,理由是:没领证,就不算儿媳,彩礼属不当得利。
张晓彻底崩溃。她抱着余涛遗像,站在村口大喇叭前哭诉:“我给他端灵、抱骨灰,你们让我当妻子;现在分钱,就说我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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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怎么看这件事?三个关键点
咱们不煽情,来点干货。从法律角度讲,这事确实有点复杂,但也有迹可循。
第一,没领证,到底算不算夫妻?
很多老铁问:都办婚礼了,全村都认了,难道不算事实婚姻吗?
答案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法律上就不认“事实婚姻”这一说了。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之后的,不管你办没办婚礼、同居多少年,只要没领证,就只是“同居关系”。
也就是说,张晓在法律上不是余涛的配偶,没有法定继承权。
第二,400万遗产真的一分都拿不到?
不一定!虽然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但还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是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2025年2月1日刚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四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还要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
新闻里说,两人在北京同居期间工资混着花,一起开了理财账户,还共同付了房子首付。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张晓有权要回自己那一半。
二是主张“继承人以外酌情分得遗产”。
同类案例早有判例:山东巨野一对同居13年的情侣,男方去世后,女方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因长期共同生活、相互扶养,法院判她分得20%遗产。内蒙古达拉特旗也有类似判例,同居20余年的“老伴”,最终分得20%的死亡赔偿金。
张晓给丈夫守灵、操办后事、垫付医疗费,这些都算“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法院大概率会酌情分她一部分。
第三,婆婆要求退还彩礼,能行吗?
彩礼这事,2024年2月1日施行的《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要不要返还,要看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是否孕育等因素。
两人结婚41天,虽短但已共同生活,彩礼也大概率用于置办婚礼和日常开销。法院一般会酌情判返还一部分,而不是全额退。婆婆想一分不少拿回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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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图文扶持计划#三、比法律更可怕的,是人性里的算计
说句扎心的话,张晓这事的悲剧,不只在于那张证,更在于她被“双重标准”算计了。
葬礼上,婆婆需要她“当媳妇”来完成传统仪式——端灵盆、抱骨灰、打砂锅,这些事除了配偶没人能干。那时候,她就是余家的媳妇。
分钱时,婆婆又拿起法律当挡箭牌——你没领证,法律不认,所以一分没有。
最让人膈应的,不是争财产本身,而是先用传统伦理榨干她的“媳妇义务”,再用现代法律否定她的“配偶权利”。
这就好比招个人来上班,加班时拿公司文化画大饼,发工资时拿合同条款卡绩效——里外里全是人家占便宜。
有网友说得好:“葬礼时让她当媳妇,分钱时让她靠边站,这叫啥?这叫用完就扔。”
也有人替婆婆说话:“换你儿子死了,几百万给一个没领证的女人,你乐意?”
这话听着冷酷,但也是人性。只不过,人性可以有私心,但不能吃了原告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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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目前案子还没判,我们拭目以待。
但这个事给所有恋爱中的男女提了个醒:
第一,证该领就领,别拖。
9块钱的红本本,关键时刻能顶几百万。别信什么“仪式就是承诺”,仪式是给人看的,法律只认那张纸。
第二,同居期间留个心眼。
不是说让大家互相算计,而是大额出资、共同买房这种事,最好留个转账记录或者书面协议。真到掰扯那天,嘴说无凭。
第三,别被传统绑架,也别被法律抛弃。
如果传统习俗让你当媳妇,法律却不给你名分,那这“媳妇”当得就太冤了。
张晓现在反诉要求分割200万,能不能赢,就看法院怎么认定“同居共同财产”和“扶养关系”了。
最后抛个问题给老铁们讨论:
如果你是她,葬礼上你会去端那个灵盆吗?如果你是她婆婆,会一分不给吗?
评论区见。
参考资料:央视《今日说法》、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案例、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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