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公司欠股东的钱,会计将其他应付款直接转为实收资本,是否可以?
答复
1、其他应付款直接转为实收资本,是不可以的,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流程,而且需要评估债权。
2、因此,只有符合了相关法律程序的债转股,才是合法有效的。这属于非货币性出资中的债权出资。
3、债转股必须先核实债权真实性、经过股东同意、有债权转为股权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备案、完成工商出资变更等手续。
参考
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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