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过程中对防洪工程造成破坏毁损。2月12日,中山市水务局向中山神湾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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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行罚字〔2026〕1号”内容显示,中山神湾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起,在建设神湾堡项目过程中,对西江磨刀门水道支叉堤防的防浪墙、栏杆等造成破坏毁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山市水务局向中山神湾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山神湾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曾用名:神湾堡 (中山) 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3年,位于中山市神湾镇,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敬奎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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