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江实业集团子公司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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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背景
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爱民路2号东兴大厦5楼109-110。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辛磊,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物业租售等。
股权结构: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珠江实业)持股40%,投资400万元
•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7.5%
• 其他股东持股22.5%
二、历史投资与合作
2017年11月,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形式向开平恒祥投资3.04亿元。具体安排为:
• 股权投资:增资扩股400万元,获得40%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 债权投资:提供3亿元借款,年利率15%,由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非项目资产抵押担保
合作项目:双方共同开发"开平天玺湾项目",位于开平市三埠街道新港路108号。该项目规划总用地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可售面积11.5万平方米,2017年收购时已竣工验收并取得预售许可证。
三、经营状况演变
盈利期(2017-2018年):
•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740.60万元,贡献净利润1,662.18万元
•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566.46万元,贡献净利润774.60万元
亏损与控制权丧失:
2019年,由于天玺湾项目大部分物业已销售,仅余少量车位、住宅、商铺和公寓待售,当期结转的毛利润不能完全覆盖费用支出,出现亏损。
2020年,珠江实业对开平恒祥及其股东提起诉讼。2020年12月,开平恒祥通过股东会决议罢免珠江实业外派董事职务,珠江实业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日常决策,丧失控制权。
资产减值:
2023年,珠江实业对开平恒祥的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结果显示股权价值为0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00万元。
四、破产程序启动
申请与受理:
2025年10月9日,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根据东莞市旺信门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管理人指定:
2025年10月17日,法院通过摇珠方式指定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债权申报:
债权人需在公告发布后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可能影响权益分配。管理人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会龙里155号华南大厦六楼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开平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
表决事项:会议对《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026年2月4日公布):
• 发出表决票:16张
• 收回表决票:16张
• 同意票:14家(无担保债权人)
• 反对票:2家
• 同意票代表债权额:681,942,959.6元
•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686,810,506.46元
• 同意票债权额占比:25.38%
法律结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由于同意票债权额仅占25.38%,未达到法定要求,因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未通过表决。
六、公司资产状况
主要资产:位于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新港路108号的多处房产和车位。
资产处置障碍:部分资产在执行异议程序中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包括:
• 5幢301房产
• 9幢904房产
• 9幢1004房
• 地下车库0472车位
不动产登记:2025年4月21日,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公告作废开平恒祥名下位于新港路108号1幢1015公寓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开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014号)。
七、法律程序现状
债权规模: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达26.87亿元。
后续程序:由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未通过,管理人需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新制定方案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推进破产程序。
相关诉讼:公司涉及多起执行异议案件,主要围绕资产处置权争议。
八、总结
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呈现以下特点:
1. 投资模式问题:珠江实业"股权+债权"的投资模式在实际控制权上存在缺陷,最终丧失控制权。
2. 资产处置复杂:公司主要资产涉及多起执行异议,处置程序复杂。
3. 债权人利益协调困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显示,虽然多数债权人(14/16)同意变价方案,但由于债权额占比不足,方案未能通过,反映了大额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歧。
4. 债务规模庞大: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超过26亿元,清偿工作面临重大挑战。
该案件目前处于破产清算初期阶段,后续资产处置和债权清偿工作预计将面临较多法律和实务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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