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
机动车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6年第一期)
为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福泉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对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金山北路生态公园门口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员不在现场、妨碍他人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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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1日。
凡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福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3日
(来源:福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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