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明确了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从落实防火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控野外火源、加强应急值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推深做实林长制,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总林长令要求,防火期在防火区内,严禁焚烧秸秆、田埂、垃圾,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严禁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野外烧烤、生火取暖等非生产性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计划烧除、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防火措施,在指定时间、地点、范围内实施。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管理,因监护不到位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穿越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人员,应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高火险期内进入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同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总林长令强调,要突出重点区域,对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九峰山、梅力更等重点林区、生态功能区、旅游景区,以及毗邻林草的工矿企业等重点部位,实行重点设防、严密巡查、专人看守。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责令整改。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加强火险预警监测,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地面巡查等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总林长令要求,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推动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公安、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要紧密协作,依法从严查处火灾案件,严惩火灾肇事者,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要畅通火灾报警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隐患,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配足配齐扑火装备和物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保持高度戒备。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组织火灾扑救。防火期内,各级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有防火任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组织处置突发火情。要严格执行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来源:包头林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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