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不是“代驾”,最高法一锤定音:方向盘后没有“甩手掌柜”
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首次为“辅助驾驶状态下谁担责”立下了明确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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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讲了一个很有时代感的故事:车主酒后激活辅助驾驶,用网购的“智驾神器”骗过方向盘脱手监测,自己挪到副驾睡觉,让车“自己开”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挡道被群众报警。结局是拘役一个半月、罚金四千元。
这个案子放在两年前可能有争议——人都没坐驾驶位,还算“驾驶”吗?法院这次把话讲透了:2级辅助驾驶系统只是驾驶员的“辅助”,不是替代。你激活它的那一刻起,依然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安全责任一分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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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法配件躲监测、躺副驾睡觉,都是违规驾驶,身份和责任赖不掉。
这份判决最值得玩味的,不是“醉驾入刑”的老调重弹,而是它在技术迭代的模糊地带画了一条清晰的责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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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年,车企广告把辅助驾驶包装得越来越像“自动驾驶”。很多用户嘴上说“我知道要看着”,身体却很诚实——上高速就开巡航,开累了就刷手机,实在困了甚至幻想“车自己会开”。
这种认知错位背后,是车企安全提示被淹没在营销话术里,是“智驾神器”这类黑产公然在电商平台叫卖,是技术迭代速度远远快于用户安全意识更新的现实。
最高法这一锤,等于对所有驾驶员喊话:别管车有多聪明,方向盘后那把椅子,始终是留给你的。
更值得追问的是:既然脱手超过2分钟系统就会报警退出,为什么还有人愿意花几百块买个“模拟重力环”骗过车辆?这不仅是用户素质问题,更是系统安全机制的底层缺陷。
当一台车可以被几十块的物理外挂轻易欺骗、在驾驶员完全失能的状态下继续高速行驶时,车企有没有责任给这套机制打上更牢的补丁?指导案例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答案应该在下一版产品规划里。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王某群购车时学过官方安全课程、通过相关考试,依然明知故犯。这说明单纯靠“用户教育”拦不住侥幸心理。法律的介入,正是在技术防线和道德自觉之间,补上最后一道闸门。
说到底,辅助驾驶不是“代驾”,它是给了你一双更敏锐的眼睛,但脑子还得你自己动。最高法这次没有发明新法律,只是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标里的白纸黑字,翻译成了人人都该看懂的一句话:2级就是2级,别当5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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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指望“车越来越聪明、人越来越轻松”的幻想,可以收一收了。技术的方向是解放人,但前提是——你得先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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