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伟光 郭俊)为了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保障春节假日期间巡游出租汽车正常运营,维护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更好地满足市民节日期间出行需要,根据市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2026年2月15日0:00至2026年2月23日24:00(即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共计9天)娄底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票价在打表计费额基础上每车次加收5元,2月24日(正月初八)零时起恢复执行原票价。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求,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要在巡游出租汽车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提示,并向乘客做好解释说明,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严格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行业信誉,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温馨的出行。对擅自涨价、不打表计程按表收费、不出具车费发票、拒载、拼客、甩客等违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作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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