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在外省外市就读的廊坊市户籍学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
规范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妥善解决在外省外市就读的廊坊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问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精神和《廊坊市关于初中阶段休学、转学和回户籍地报名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试行 )》(廊教育〔2024〕1号)规定,具有廊坊市户籍、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可向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2026年度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廊坊市普通高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地就读学生,廊坊市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二、注意事项
1.初中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考试时间分别由河北省教育厅和廊坊市教育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2.我市认可本省其他市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并由考试组织部门开具有效证明的“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我市已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学生,不再认可其他市出具的考试成绩。我市不认可省外考试成绩(除上报学生体质健康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外)。
3.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廊坊市以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省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有效成绩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科成绩等)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4.所有考试科目(含文化课、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考试、信息科技考试等)均在“廊坊市教育考试院中考考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统一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安排以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5.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信息采集和考试报名。
6.报名及材料提交地点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请关注各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通知。
7.以上政策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周知并相互转告。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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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三河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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