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飞速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塑着人们的出行方式。从传统燃油车到新能源汽车,从人工操控到辅助驾驶,汽车智能化、自动化的浪潮席卷而来,为大众带来便捷与舒适的同时,也对现行法律规范、安全理念和责任边界提出全新考验。当车载屏幕上显示 “辅助驾驶已激活”,当车辆能够自动保持车道、跟随车流,不少人产生误解:是不是可以放心放手、甚至离开驾驶位?是不是醉酒状态下,只要交给系统就不算 “驾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 48 批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给出了清晰而有力的答案。其中,王某群危险驾驶案作为典型案例,直指智能驾驶背景下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难题,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替代驾驶人成为责任主体,即便激活辅助功能,驾驶人依然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案例不仅是对个案的公正裁判,更是对全社会的法治警示,为智能出行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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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全景:醉酒贪安弃责任,辅助驾驶成祸端
《王某群危险驾驶案》作为最高法首次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其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与裁判理由,清晰勾勒出智能时代危险驾驶行为的完整轮廓,也让公众看清漠视规则的严重后果。
基本案情:2025 年 9 月 13 日凌晨,被告人王某群在饮酒后,先是驾驶汽车从饭店返回居住小区,随后又驾车离开小区。行驶途中,王某群激活车辆自带的 2 级辅助驾驶系统,设置好目的地。为逃避系统对驾驶人状态的监测,他提前私自安装了可模拟手握方向盘的 “智驾神器” 非法配件,让车辆在无人有效监管的状态下行驶,自己则从主驾驶位挪到副驾驶位睡觉。凌晨 1 时 37 分,车辆因挡道被群众发现,群众看到副驾驶位熟睡的王某群后报警。民警到场检测,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高达 114.5 毫克 / 100 毫升,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王某群驾驶的车辆搭载 2 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属于辅助驾驶范畴,系统明确要求驾驶人全程手握方向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脱离监管超过一定时间便会触发提醒甚至主动减速。王某群购车后已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并通过考试,明知饮酒后不可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更不能脱离监管,却心存侥幸加装非法配件。此外,王某群曾在 2024 年 7 月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罚款,属于二次交通违法,主观恶性明显。
裁判结果: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群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裁判结果得到严格执行。
裁判理由: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醉酒后使用辅助驾驶、不在主驾驶位操作,是否属于 “驾驶行为”。法院依据国家标准与法律规定明确,2 级辅助驾驶系统仅为辅助工具,不能替代驾驶人主体责任,激活系统后王某群依然是实际驾驶人,负有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的法定义务。其逃避监测、离岗睡觉的行为,不改变驾驶行为的性质。同时,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超标,且二年内曾因酒驾受处罚,不属于情节轻微情形,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这起案件事实清晰、裁判严谨,没有复杂的法理纠缠,却直击智能出行时代最容易被忽视的认知误区,成为兼具典型性与指导性的法治样本。
二、法理剖析:辅助驾驶非 “免责金牌”,责任主体永不缺位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快速迭代,“辅助驾驶”“自动巡航”“车道保持” 等功能走进千家万户,部分车主对技术产生过度依赖,甚至陷入 “系统能替我开车” 的认知误区。王某群案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司法裁判厘清了技术工具与法律责任的边界,明确了智能汽车时代 “人仍是责任核心” 的基本准则。
从技术标准来看,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 0—2 级定义为驾驶辅助系统,其本质是 “人控为主、机器为辅”,必须由驾驶人全程监管、随时接管。即便车辆能够自动行驶,也不具备独立应对突发状况、复杂路况的能力,无法替代人的判断与操作。王某群所使用的正是 2 级辅助驾驶系统,从技术层面就注定了驾驶人不可缺位、不可懈怠。
从法律逻辑来讲,危险驾驶罪的核心是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而非 “在主驾驶位手动操控方向盘”。王某群启动车辆、激活系统、设置路线,全程主导车辆行驶状态,即便后期离岗睡觉,也只是放弃监管责任的违规行为,而非终止驾驶行为。司法机关没有被 “自动行驶” 的表象迷惑,而是抓住 “谁主导、谁负责” 的本质,精准认定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充分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更值得深思的是,王某群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主观心态。他不仅学习过辅助驾驶安全规范,还曾因酒驾受过处罚,却依然加装非法配件逃避监管,醉酒后将自身与公共安全置之度外。这种漠视法律、轻视生命的行为,不仅是对交通规则的践踏,更是对道路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然挑衅。法院依法严惩,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坚定守护。
三、社会警示:科技越进步,规则越要坚守;出行越智能,安全越不能松
王某群危险驾驶案的发布,绝非简单的案例通报,而是面向全社会的法治教育。在智能汽车全面普及的今天,这起案件如同警钟,敲响在每一位车主、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心中。
首先,技术便利不能成为违法借口。辅助驾驶是提升出行体验的工具,不是规避法律责任的 “挡箭牌”。无论系统多么先进、功能多么强大,驾驶人的责任都不会消失。醉酒驾驶、疲劳驾驶、违规离岗等行为,不会因为使用了辅助系统就改变违法性质,更不会减轻法律责任。任何试图钻技术空子、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心存侥幸是安全最大隐患。从王某群的行为来看,他并非不懂规则,而是侥幸心理作祟。觉得 “路程短不会被发现”“系统能自动行驶不会出事”“之前违法没出大事”,正是这种麻痹思想,让小违规演变成刑事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没有 “试错机会”,一次醉酒、一次离岗、一次疏忽,都可能引发车毁人亡的悲剧,给多个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
再者,法治信仰是出行安全的根基。智能时代的交通秩序,既需要技术保障,更需要法治护航。法律不会因技术进步而放松对安全的要求,反而会紧跟时代步伐,及时填补规则空白、明确责任边界。最高法发布专题指导性案例,就是通过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安全理念,让尊重规则、敬畏法律成为智能出行的基本共识。
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起案件也为汽车厂商、监管部门、交通参与者提供了重要指引。汽车厂商应强化技术安全提醒,严禁非法改装配件流通;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酒驾、违规使用辅助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广大车主更应引以为戒,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与安全规范,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不触碰法律红线、不突破安全底线。
四、法治护航智能出行,安全守护美好生活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安全是出行幸福的前提。从人工驾驶到辅助驾驶,从传统交通到智能交通,变的是出行方式,不变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规则的坚守、对法治的信仰。王某群危险驾驶案告诉我们,无论科技发展到何种程度,人永远是交通行为的责任主体,法律永远是道路安全的坚强后盾。
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是道路安全的守护者。智能辅助驾驶,辅助的是操作,辅助不了责任;提升的是效率,提升不了侥幸。醉酒不开车,是亘古不变的铁律;全程守责任,是智能出行的底线。我们相信,随着法治不断完善、监管持续强化、公众法治意识逐步提升,智能汽车必将在法治轨道上安全行驶,科技进步与道路安全能够实现和谐共生。
法治明方向,安全伴同行。让我们以案例为戒,敬畏法律、尊重生命、坚守责任,用文明守法的出行习惯,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坚固防线,让智能出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温暖,共同奔赴平安、和谐、美好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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