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常理讲,家中世代相传的老物件,自然属于个人合法所有,处置权理应完全掌握在物主手中。
然而2020年发生在福建的一起真实事件,却让一位普通市民因“处理自家老物”而身陷刑事程序。
他计划将一支祖辈留下的角状物品出售变现,经民间行家初步评估,市场参考价竟高达四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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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料到,交易尚未启动,当事人即被执法机关现场控制,涉案物品亦被依法扣押封存。
一笔未完成的买卖,演变成一场正式的刑事审判
2021年7月27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随着法槌一声落下,被告张先生依靠“祖传之物”牟利的设想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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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部分公众或许认为该判决偏轻——毕竟缓刑意味着暂不执行监禁,确实如此,司法机关确已作出宽宥性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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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宥依据有二:其一,交易全程止步于预备阶段,标的物从未交付,依法属于“犯罪未遂”;其二,在侦查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前,张先生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依法构成“自首”情节。
但处罚从宽绝非定性从轻。这份判决书实为一记清晰嘹亮的法治号角,向全社会持有类似“老物件”的家庭发出郑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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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一支怎样的角,竟能让一名守法公民站在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
从线上挂售到酒店外人赃俱获
2020年盛夏,福建居民张先生整理旧宅遗存时,意外翻出一支由其祖父留存下来的角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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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多年未加利用,他萌生转手念头,认定这既是稀有之物,亦可换得现实收益。
行动迅速,自当年6月起,他便在多个网络平台持续发布信息,明确标价三万元,公开寻求买家收购这支“家传羚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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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认知中,此事合情合理:私产处置本属基本权利,何须他人置喙?
殊不知,信息发布当日即引发关注,很快有群众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向林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同步举报。
办案单位接报后立即启动核查机制,依托电子数据追踪与身份比对技术,数日内即锁定张先生真实身份及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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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双方约定于本地某酒店正门完成交割。张先生携物准时赴约,满心期待交易落定。
然而等待他的并非买家,而是早已布控到位的执法警力。现场人证物证齐全,羚羊角被当场收缴,其非法交易意图在酒店门前彻底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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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角的真实物种身份
实物查扣后,关键问题浮出水面:它究竟来自何种动物?答案需以科学鉴定为准。公安机关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物种溯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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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令人震惊:该角并非普通羚羊所有,而是取自极度濒危的高鼻羚羊(又称赛加羚羊)。
这一名称公众或许陌生,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中,高鼻羚羊具有极高辨识度与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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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仅是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明确列示的一级保护物种,更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列入附录Ⅰ,严禁一切形式的国际商业性贸易。
其濒危根源在于历史上长期遭受系统性盗猎——人们迷信其角具特殊药效,导致野外种群数量断崖式下跌,目前全球成年个体不足五万头,处于功能性灭绝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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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报告同时载明该角的市场估值:人民币四万元整,较其网售报价高出三分之一。
这四万元数字背后,折射的是物种存续的极度脆弱性,更是国家法律划出的不可逾越的刚性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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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于2020年10月4日正式对张先生立案侦查。
“我不知情”无法豁免法律责任
面对讯问,张先生多次强调自己并不知晓交易该物品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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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主观认知偏差具有一定普遍性,但必须清醒认识:“不知情”在刑法适用中几乎不构成免责事由。
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误解,以为“祖传”二字自带法律豁免属性,仿佛时光流转能赋予物品某种超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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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白纸黑字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无论动机如何、来源如何,均以犯罪论处。
请特别注意“及其制品”这一法定表述——这意味着受保护对象不仅限于活体动物,还包括其身体任何组成部分加工而成的所有形态,如角、骨、牙、皮、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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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从未为“祖传”设置例外条款。该物品系先人所遗、地摊所购抑或野外拾得,均不影响其法律属性判定;能否交易,唯一标准是其原始来源物种是否受国家保护。
值得肯定的是,司法机关在此案中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原则,基于其自首、认罪、悔罪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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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体现的是法治温度,而非规则松动。法律底线不容试探,一次侥幸可能换来终身遗憾。
非法野生动物贸易背后的黑色生态链
张先生个案虽属初犯偶犯,却恰是庞大地下产业链条中一个微小切口。若将视野拉至全省乃至全国层面,此类行为绝非孤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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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披露:仅当年度疫情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审结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达40件,同比上升32.5%。
同年7月,三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跨省特大非法野生动物制品案,查获象牙制品逾三百公斤、狮骨百余副,全案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打掉一个横跨闽、粤、浙、赣四省的犯罪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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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数据揭示了一个严峻现实:每一个看似零散的个人交易背后,都连通着高度组织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犯罪网络。
正是无数个“张先生式”的需求端行为,持续为这条以濒危物种生命为代价的黑色产业链提供生存土壤与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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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单一个体依法追责,表面看是惩戒,实质是以点带面切断供需链条,是从源头遏制盗猎与走私的根本举措。
重新定义当代语境下的“传家宝”
张先生的经历启示我们:“传家宝”的文化内涵亟需注入现代法治精神与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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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源自濒危野生动物的身体部件,不应再被当作身份象征或财富凭证,而应被视为一段沉重生态史的实物证言。
将其妥善封存、拒绝流通、主动申报,既是对消逝生命的庄重致意,亦是对现行法律最切实的尊重与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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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从来清晰可见——无论动机多么朴素、理由多么充分、历史多么久远,凡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一律禁止。
在您准备处置任何一件疑似野生动物源性“老物件”之前,请务必多做一步:查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咨询属地林业或公安部门,或通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官方渠道核实物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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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此刻一次审慎的停顿与求证,或许就能避免一场人生危机,更可能为某个濒临灭绝的物种,争取到多一分延续基因火种的时间。
那么,对于这起案件,您有何见解?在传承家族记忆与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之间,我们该如何寻找平衡支点?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思考,让我们共同探讨文明传承的新路径。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1-07-27——福建龙岩一男子出售祖传羚羊角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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