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新闻网)
关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诉求受理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落实省委政法委《辽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6版)》要求,坚持开门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就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诉求受理渠道,公告如下:
一、诉求反映渠道
(一)来访、来信渠道
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及信箱
(二)电话渠道
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三)网络渠道
电子邮箱lnfy12368 163.com
扫描各院诉讼服务大厅二维码,通过辽宁法院“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小程序提交材料
二、有关须知
1.提倡实名投诉、如实反映,简要写明具体诉求内容,并通过附件方式提供详实证据材料,以便高效快速核查办理。
2.诉求内容需客观真实,对虚假反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全省法院将依法依规办理诉求事项,严格保密投诉人个人信息,切实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展。
(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冯庆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