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民朋友、进山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农民朋友、进山人员:
近年来,武平县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为喜获全国文明城市立下汗马功劳。为更好地呵护森林,特别要防范森林火灾,现特致信温馨提示全县人民:
一、请您了解“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冬至、春耕、秋收冬种及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为火灾高发时段。未经批准,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请您知晓“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平时注重森林防火,摒弃陈规陋习,做到过年过节不在山林内和林缘燃放烟花爆竹,上坟扫墓不烧香、不点烛、不烧纸钱、不放鞭炮,自觉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三、请您管好家人。请广大市民加强对家人用火管理,避免造成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的后果。一是教育子女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玩火,出行游玩时不要燃放鞭炮、烟花、放孔明灯,不要野外烧烤,不做焚烧荒草、田埂、垃圾等违章用火行为。二是要关心老人、爱护子女,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父母和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三是家中有患有认知障碍、听力障碍或精神健康等问题成员的,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严防失火烧山。
四、请您制止违法。发现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要劝其停用,不听劝告者请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对举报经查实的有奖励。
五、请您及时报警。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可向村(居)、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报告,或直接拨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火警电话:12119。严禁未成年人、老弱病残人员和未参加过扑火培训的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坚信,有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森林防火工作一定能取得全年零火情零损失的好成绩!恭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武平县林业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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