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烟台中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罚。
![]()
罚单显示,长城人寿烟台中支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该行为违反了金融监管相关规定及保险行业经营准则,破坏了保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针对此项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城人寿烟台中支罚款23万元;对时任该公司个险渠道营销培训内勤、负责人赵悦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时任该公司个险渠道内勤于晓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有业内人士表示,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是保险行业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更会误导监管判断、损害行业公信力。
“金融机构的业务财务资料真实性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长城人寿烟台中支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的行为,本质上是漠视监管规定、内控管理缺位的表现。”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山东监管分局的处罚,既是对违规机构及责任人的严肃惩戒,也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警示,提醒各类保险机构必须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将真实、合规贯穿业务全流程,切实履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公司总部设于北京,注册资本金68.39亿元,总资产规模超1700亿元。旗下拥有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全面覆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