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筱涵/综合报导
前ADOR代表闵熙珍与HYBE之间的股东契约与卖权纠纷出现重大进展。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2日宣判,驳回HYBE提出的股东间契约解除确认诉讼,并认定闵熙珍行使卖权属正当,HYBE须支付约韩币255亿元(约新台币5.6亿元),诉讼费用亦由HYBE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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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熙珍和HYBE的股权官司胜诉。(图/翻摄自闵熙珍IG、HYBE官网)
法院认定卖权行使正当 HYBE须支付255亿韩元
本案核心争点在于HYBE主张已于2024年7月解除与闵熙珍的股东间契约,并认为其卖权随之失效,闵熙珍则主张契约解除不成立,并依约行使卖权,向HYBE请求股票买卖价金。
法院最终认为,HYBE未能证明闵熙珍构成「重大违反契约」或足以破坏信赖关系的行为,因此驳回HYBE请求,同时裁定闵熙珍的卖权行使有效,应支付约255亿韩元。
依股东契约内容,闵熙珍可在ADOR成立满3年10个月后行使卖权,价格计算方式为ADOR最近两年度平均营业利益乘以13倍,再按其持股比例计算。根据公开资料,她持有ADOR约18%股份,估算可获约韩币260亿元(约新台币5.7亿元)。
「独立经营构想」不足以构成重大违约
针对HYBE主张闵熙珍曾规划ADOR独立经营、与投资人接触等行为,法院指出,即使她曾寻求独立经营方式,也不足以单独构成重大违反股东契约。
法院亦认定,双方KakaoTalk对话纪录具有证据能力,并指出闵熙珍的记者会与后续公开发言属于行使反驳权的范围。
ILLIT抄袭争议与市值下跌未被认定为背信
关于先前引发热议的ILLIT与NewJeans相似性争议,法院表示,相关报告与家长请愿内容仅属意见表达,无法据此认定为重大违约。至于HYBE市值下跌约8000亿韩元,法院认为此属双方冲突公开后的市场反应,并未认定闵熙珍构成背信。
双方攻防历时数月 庭审曾正面交锋
自2024年4月HYBE对闵熙珍启动稽核以来,双方冲突持续升温。2025年9月庭审时,HYBE法律长郑镇秀出庭作证,指控闵熙珍曾要求将卖权倍数从13倍提高至30倍,并与日本投资人接触;闵熙珍则反驳,企业负责人会见投资人并无不当。
随着本次判决出炉,闵熙珍在卖权争议上取得阶段性胜利,但HYBE是否提起上诉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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