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江桐乡一位钱老板嫁女儿开了250桌酒席,结果嫌菜钱太贵,不肯付52万,引发关注。2月11日,该案迎来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王老板要求钱老板一方支付海鲜、猪肉、蔬菜等食材费用一共534565元。钱老板一方认为,婚礼当天,王老板从未向该指定人员交货,也没有人验收,王老板确实为婚宴提供了部分食材,可费用已经无法核算,综合考虑应该费用在300000 元以下,其愿意认可的金额为 270000元,法院根据双方无争议部分的事实,综合考虑在案证据、双方各自意见的合理部分,参考桐乡本地宴席中相关食材通常所需的分量及价格,酌情确定案涉货款数额为447000元,对诉请的货款,法院在前述认定货款数额范围内予以部分支持,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钱老板一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老板447000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王老板的代理律师盛奇祥、陆机衡。盛奇祥告诉记者,对方可能会上诉,“这个金额对他们来说肯定感觉过高的,当然,对王老板来说感觉也有点低,我们也是在沟通,也是再遵循一下王老板的意见,到底要不要上诉。”(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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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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