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接上回。
万幸的是,。劫匪把富家女劫走的用意仅仅是图财。他当时已经对富家子下手了,如果还在原地对富家女下手行抢,那安全系数可能就大打折扣。在场有那么多人,如果有人反应过来,叫喊一声众人来个围捕,那就糟糕了。因此,他干脆把下一个作案目标掠上马背,策马逃离现场,就在马背上作案,把富家女那成双成对的黄金戒指、手镯和项链悉数抢去。然后,收紧缰绳让马在一个出售草席的地摊前停步,把富家女放下。富家女双脚刚着地,立刻跌倒在旁边的草席堆上,被摊主扶了起来。正问情况时,一班亲友也追过来了。
警察见状,来不及询问情况,把富家女手里的那个拎襻包了起来,留作证据。然后,副所长借用花船向两个受害人询问被劫情况,两个警员则勘查现场,走访目击者。一会儿,专案组一班刑警赶到了,听那两个警察说了了解到的劫匪的体貌特征,初步断定跟前面利用黄包车、三轮车和摩托车作案的是同一个家伙。专案组长彭睿绎听说富家女手里留下了一个坤包拎襻,便马上指派一名刑警驾着摩托车前往市局请专家鉴定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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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随即对被抢的那对情侣进行了询问,其受害过程已由副所长问过并且做了笔录,刑警就略过不谈,专门盯着细节了解,特别是盯着被劫匪劫持过的富家女询问。反复询问下来,从富家女的回忆中梳理出了其对劫匪的以下印象。此刻,这种印象是可以作为劫匪的特征来进行案情分析的:
其一,这个香港富家女的,一米六的身高,体重大约在一百零八斤左右。而劫匪骑在马上,只用单手就把她轻而易举地提上了马背,被他随手一横放倒在鞍子上也没觉得弄痛了哪里,后来把她放下时也是如此,这说明劫匪颇有一些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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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劫匪驱马奔逃时,富家女明显感觉到从他嘴里喷出的气息中带着异味,那是酒精和羊肉混杂在一起的气味。
与此同时,有一个目击小老头向警方提供了一个只有他才注意到的细节:强盗骑着作案的那匹枣红马的左侧臀腿交界处,烙着一个茶杯口大的“福”字。
现在警方要做的工作是追查马匹的下落,由于有了卖水果老头提供的那个“福”字的细节,这件事做起来就比较容易。显然马身上烙字,是马主人为防止马匹走失后被人冒领而采取的措施。能这么干的也只有马车行老板了,所以,劫匪作案时所骑的那匹马应该是属于马车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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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去马车行公会调查。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马车行公会早就没人了。但刑警不能等到次日再了解,于是设法打听到了马车行公会的一位成员的家庭住址,找上门去求教。对方一听马身上烙着个“福”字,想都没想就说那是黄沙区七仙坊老甄家的马。
老甄名叫甄增福,是“增福记马车行”老板,这人是“一贯道”骨干分子,后来清除反动会道门时家里又搜出十几支长短枪和上千发子弹,就给政府判处死刑一枪崩了。但当时他没对专案组使坏,刑警连夜登门,一说枣红马,他就说哦我知道了,是老周给人打伤了抢走马的事儿吧?原来,老周遭劫且被劫匪打伤后,被前往现场出警的警察送去了医院,然后就跟老甄这边联系,老甄派了个打杂的去医院交了点儿费用。现在,他正惦念着丢失的那匹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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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随即又去了医院,扑了个空。老周没有住院,让家人接回去了。幸亏事先已向老甄问明了老周家的地址,于是就寻了过去。
老周挨的那一脚实在不轻,因此在医院处理,但由于挺严重,因此在家养伤,但老周还是强打着精神向警察陈述了他遇劫的情况。当时老周也说到了劫匪的异味问题,他是个积年酒徒,对于烈酒的辨别能力很强,如此仓促的时间,他居然还能说得出来路:“那是‘老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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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调查的刑警是欧望城和小马,这二位都是滴酒不沾的人。所以对于什么“老高粱”一无所知,正要请教,老周又说出了一句使他们目瞪口呆的话:“这强盗是蒙古族人!”
警察就问你为何如此肯定,老周说出了理由:一是这家伙既喝“老高粱”又吃羊肉,那是蒙族人的习惯。二是骑术精湛。三是其对烈马的那份潜在的威慑力。须知这匹枣红马是“增福记马车行”二十多匹马中性子最烈的一匹,没有人敢租这匹马拉车,老板只好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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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老周贪便宜刚租到手时,凭着以前曾干过骑兵的根底,费了很大劲才把它驯服的。这匹烈马被老周降服后,只认他一个人,连原先的东家老甄也别想伸手抚它一下,否则飞起一脚,铁蹄伺候。可它面对着这个强盗,却温和得像只家猫似的。
由此可见,这个强盗肯定是一位驯马高手,不知驯服过多少烈马了。他的身上有一股对马的威慑之气,而马是极具灵性的,强盗一走近它就已经感知了这股神秘气息,知道对方是一个什么人,所以就只有乖乖顺从的份儿。四是强盗从马车上把马解下后,当时老周已经叫喊着往马路对面冲过去了,但强盗竟然还顺手把解下的绳索系在车上,那份熟练以及所打的绳结,在老周这个曾在草原上待过几年的人看来,只有牧民出身的汉子才做得到。总之,这如果不是驯马高手,肯定不会如此迅速,综上所述,老周就断定强盗是蒙古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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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望城和小马听后,觉得似有道理。但以眼前的情况来看,别说知道作案者是什么民族的人了,就是知道了姓名也不一定有用,专案组最需要知道的是这个家伙藏身何处,怎样拿下。所以,小马就问老周:依你看来,怎样才能打听到这人的底细?
别看老周是一个粗汉,此倒是有点儿心思的。他对小马说,他还在医院时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因为他必须得找到那厮,好把自己的马要回来。要打听这个强盗,看来只有找“老高粱”。
欧望城此时就问:“老高粱”?“老高粱”是谁啊?
老周的回答有点儿像绕口令:“老高粱”就是从“老高粱”打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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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又继续对警察表示,“老高粱”是一种烈性烧酒的名称,这是由逢源区鸣鼓巷一家小酒坊自酿的一种高度烈酒。划根火柴烧得比医用酒精还旺。老周也算是能喝烧酒的,可是喝“老高粱”就只敢干两杯,广州当地人没有去鸣鼓巷沽酒的。鸣鼓巷那家小酒坊的“老高粱”专供旅居广州这边的嗜酒的北方汉子,其中颇有一些是蒙族人。时间长了,那些前往沽酒的人就给那家无名小酒坊起了个名称,也叫“老高粱”。
老周的意思是:既然那强盗喝的是“老高粱”,所以,多半是能够从鸣鼓巷“老高粱酒坊”打听到强盗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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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望城和小马两人返回专案组驻地,向组长彭睿绎汇报了调查情况。专案组这边也已经有了收获:经市局专家对专案组递送的坤包拎襻的鉴定,认定作案者就是之前那个飞车大盗。大家根据之前查摸到的线索,又加上老周提供的消息,大家一分析后也认为劫匪可能是蒙古族人,一个经历很丰富的蒙古族人。于是彭睿绎说决定先去鸣鼓巷找“老高粱”的老板了解情况。
此刻时间已晚,半夜三更敲门会惊动邻居,只有明天上午走一趟了。次日上午,解秋生、老王、老邢三刑警前往鸣鼓巷。彭睿绎之所以要派老王、老邢,是因为这二位家住逢源区,他们对于本区的相关情况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可是,王、邢两人一打听,竟然都不知鸣鼓巷在哪里,甚至听也没听说过。至于“老高粱酒坊”,那更是闻所未闻。那就只有边开车边打听了,接连问了几个路口的交警,方才弄清了鸣鼓巷的方位,终于把车开到了离鸣鼓巷一箭之地处停下,步行前往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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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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