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春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文山州富宁县委统战部四级主任科员王某兴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12月12日,王某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9月18日,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缓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6年1月李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三、楚雄州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相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4月10日,罗某相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缓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5年11月罗某相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下,仍存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长记性的现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防微杜渐。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极端危害性,自觉抵制违规吃请和“酒桌文化”,带头遵守纪律法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维护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切口,既要严查严处,又要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要强化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案件快处机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来源/清风云南
终审/保进 编审/刘玉 校对/马思 编辑/何淑倩格
投稿/ ztsxwzx@126.com


转载请注明来自 “微昭通”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