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本辖区新增的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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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上述设备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期满之日起,高速五支队三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摄录取证及查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五支队三大队
2026年2月10日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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