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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从呼伦贝尔运输一车土豆至陕西商洛南城子收费站下高速。
原本该车申报了“绿通”政策,但在下高速时,收费站方面认定所载土豆为种子用途而非食用,因此不符合绿通免费通行条件,要求补缴通行费5711元。司机表示,买家拒绝承担该费用,若由其本人支付,则意味着此趟运输不仅无利可图,反而将蒙受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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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发生于2月8日。当时司机因拒绝缴费,收费站方面随即通知高速交警到场处理,并要求其缴纳费用。此后,司机未进行卸货,滞留现场维权。
直至2月10日,在媒体介入后,相关单位承认判断有误,将已收取的5711元通行费退还给司机。
此事值得深入分析。
第一,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原本明确为食用用途的土豆,却被单方面认定为种子用途,进而被剥夺享受绿通政策的资格,并直接追缴高额通行费。
对司机而言,这构成了一笔沉重的成本负担,几乎使其整趟运输作业陷入亏损。问题的关键在于:食用土豆与种子土豆的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在未进行任何检测、亦未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的情况下,仅凭主观判断即作出定性,是否具备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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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司机角度看,此次事件带来的成本极高。
自2月8日抵达收费站起,至2月10日问题解决,司机连续三天滞留现场,无法从事其他运输任务,时间与机会成本巨大。若非求助媒体并引发舆论关注,能否获得退款仍存疑问。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车土豆在商洛市另一高速出口曾顺利通过绿通查验,未遇任何障碍;唯独在南城子收费站遭遇争议性收费。这种执行尺度不一、判断标准随意的现象,暴露出基层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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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似绿通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频发争议,已成为较为普遍的问题。
许多案例最终均依赖媒体曝光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才予以纠正。这反映出当前缺乏高效、透明的快速纠错机制。绿通政策本意在于惠民惠农、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但若在执行层面过于严苛、缺乏专业判断,甚至出现误判,不仅损害运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政策本身的公信力与实施效果。
此类事件令人深感困扰,急需在制度设计和一线操作层面加以优化,以真正实现政策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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