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问政四川”投诉,四川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卫生院**分院肖某“在编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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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写道,“肖某多年一直在广州打工,在编不在岗,每年年终评选却全是优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如连续旷工15日,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年内累计旷工30日个工作日,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为什么这么多年却一直在保留他?”
1月29日,针对此问题,开江县卫生健康局对该投诉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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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坝分院肖某,男,生于1970年2月,于1998年9月在沙坝卫生院参加工作,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因患高血压(三级)、心梗疾病,未在岗,但停发了所有工资待遇保险等,只是按年度考核要求办理相关人事事项,不存在年度考核评选全是优秀的情况。目前已通知其本人于2026年1月底前到岗,如未及时返岗,则予以按流程清退。
原本以为这份回复能平息质疑,可2月2日记者的采访,却抛出了新的矛盾点:
沙坝分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肖某已在写辞职报告,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且“此前其请假手续等均齐全”,相关情况正在处理;但该单位负责人却拒绝接受电话采访,不愿进一步说明。
而开江县卫健局工作人员则表示,此前的调查情况已通过问政平台回复,最新情况仍需与涉事单位核实,并未给出更多补充。
一边是卫健局说的“停薪留职”,一边是卫生院工作人员说的“请假手续齐全”;一边是“限期到岗、逾期清退”,一边是“主动写辞职报告”。两种说法相互拉扯,让这场“回应”不仅没有闭环,反而留下了一堆待解的疑点,引发网友激烈讨论……。
在编不在岗,正在严查!除名、取消编制、工资等一切待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025年12月10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在《南昌日报》刊发了一则《督促办理辞职手续公告》。公告称,某同志于2025年8月18日至12月8日未履行请假及报备手续擅自脱岗,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已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情形。
2024 年 11 月 13 日,江西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发布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公告,引发关注。公告称,此前该县卫健系统曾于 2023 年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两次告知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镇中心卫生院曹某某、**镇卫生院张某某当时已返岗。但 2024 年截至 11 月 13 日,二人无故擅自离岗超 15 天。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现责令二人自公告次日起 5 日内返岗或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将被开除除名,取消编制及相关待遇,终止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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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某省一家基层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在一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由于多种因素,工作人员的收入相对不高,因此会有一些人选择“躺平”或者另谋出路,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会选择长期脱岗。“如果单位不主动辞退,他们也就不来,当然这种情况多数是不会给发工资的,或者只发非常少的工资。”
事实上,除江西余干外,多地此前也有过卫健领域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要求。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必须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编制和违规借用人员,对于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则予以清退。
2021年2月,江西高安市发布《关于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公职人员在编不在岗、违规经商办企业及自制药品收费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把公职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医改界》传媒总编辑、北京三医智酷医院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魏子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些医疗机构出现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情况虽然并不普遍,但是也并不能说有多罕见,“任何一个单位,都有概率会发生此类情况,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开也很正常,卫健部门定期统计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进行人员重新统计梳理,也是正常维护行业规则的做法。”
魏子柠还表示,与此同时应该注意此类现象的发展趋势。“如果一个地方出现医护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情况过多,那就应该引起重视,是待遇不合理,还是没有足够的发展空间,需要对症下药。”
清理“在编不在岗”,更要找准背后原因
不难看出,一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选择“躺平”或另谋出路,往往与待遇不高、发展空间有限等现实困境有关。在面对生活压力和职业发展的双重挑战时,“在编不在岗”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因此,单纯依靠纪律处分和开除手段来解决问题,显然是治标不治本的。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在编不在岗”的问题,还需从改善公职人员待遇和职业发展环境入手。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提高公职人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全心投入。另一方面,也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激励机制,为公职人员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成长空间,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职业归属感。
当然,改善待遇和发展环境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要求。相反,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对于那些确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回到某县卫健委的公告本身,卫健部门定期统计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进行人员重新统计梳理,也是正常维护行业规则的做法。相关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深入剖析“在编不在岗”现象的根源,并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也给予医护人员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在编不在岗”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在强化纪律约束的同时,更应注重从待遇和发展等角度入手,为公职人员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真正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医客说
作为一线医生,我们期待的不是冰冷的清退令,而是公平的竞争环境。当年轻医生不必为编制耗尽青春,当资深医生不必靠"熬资历"保住位置,当绩效分配真正向临床一线倾斜,那些"在编不在岗"的闹剧自然会失去生存的土壤。毕竟,医学是严谨的科学,容不得半点虚假;生命是神圣的托付,扛不起丝毫亵渎。
【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检验医学网、潇湘晨报、红星新闻、梅斯医学、华医网等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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