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 发布公告称,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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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近日,就鸿蒙智行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我们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150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表达自由边界,确有侮辱、贬损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将持续依法维权,坚决捍卫鸿蒙智行品牌和产品的声誉。
据了解,去年3月,鸿蒙智行法务官方微博宣布,正式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称根据网友线索和前期搜集证据,发现该自媒体及其相关矩阵账号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造谣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
来源 | @鸿蒙智行法务、大皖新闻
主编 | 彭丹 编辑 | 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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