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在丹徒县哭得昏天黑地,以为折了“天暗星”杨志,但他这回眼泪流早了。
那口还没钉死的棺材里,装的根本不是杨志的尸首,而是几块压舱的太湖石和一条染了鸡血的手帕。当梁山好汉们在南方瘟疫蔓延的烂泥塘里为了赵官家的龙椅拼命时,杨志早就洗掉了脸上的金印,用草药遮住了青记,背着行囊跨过了雁门关。
他没死,他只是不想再陪这帮人演“忠义”的戏码了。这根本不是命不好,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金蝉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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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情怀忽悠我,杨家这回不做冤大头
杨志这辈子,前半截活得像个笑话,后半截却活成了梁山唯一的明白人。
作为“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他前半生为了补个官,把尊严踩在脚底。结果呢?黄河里翻了花石纲,大名府丢了生辰纲,提着把祖传宝刀去卖,还碰上个泼皮牛二。
朝廷和官场像耍猴一样,把他的骄傲按在地上摩擦。上了梁山,坐了第十七把交椅,还得天天听宋江念叨“招安、报国”。
征方腊前夕,大军在淮河边休整。杨志坐在篝火旁,看着那面“替天行道”的大旗换成了“顺天护国”,背脊突然生出一股寒意。他想起了祖上金沙滩那一战,七郎八虎闯幽州,七子去一子回。杨家满门忠烈换来了什么?换来了奸臣当道,换来了他杨志脸上的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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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局势很清楚:宋江急着拿兄弟们的血去染红自己的乌纱帽。梁山一百单八将,在朝廷眼里就是一百零八块垫脚石,用完即弃。
关胜、呼延灼这些朝廷降将还能有个好死法,他这种“有前科”的军官,就算活着回去,也是被清算的命。
行军至常州,机会来了。杨志忽然“旧疾复发”,咳得撕心裂肺。中军帐内,他面色蜡黄,每咳一声,身子就佝偻成一只煮熟的大虾,手里那方白帕子上全是鲜红的血块。
宋江急得直跺脚,拉着神医安道全要施针。安道全把了脉,眉头紧锁——脉象虚浮杂乱,确实是油尽灯枯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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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那是杨志提前含在舌底的鸡血,也没人知道他为了乱脉象,偷偷服了伤损心脉的烈药。这哪里是病,这是在拿命演戏。因为他看透了:留下来当炮灰是十死无生,对自己狠一点装死跑路,尚有一线生机。
吴用摇扇装糊涂,棺材里头只有石头
这场戏,骗得过宋江的热血,却未必骗得过吴用的冷眼。
当杨志提出“重病不能随军,愿留丹徒养病”时,宋江还在抹眼泪,吴用手里的羽毛扇却停了一下。这位“智多星”太清楚了,杨志正值壮年,怎么可能说倒就倒?但吴用选择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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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因为杨志的身份太尴尬了。论武艺,他是马战一流;论出身,他是杨家将后人。但他不像李逵那样对宋江死忠,也不像林冲那样逆来顺受。留着这么个心里有疙瘩的旧军官在队伍里,不仅影响指挥,将来回朝受封也是个隐雷。
吴用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分明是在说:你想滚就滚远点,别坏了公明哥哥的大事。
这是一场心照不宣的政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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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开拔当夜,暴雨如注,丹徒县的驿馆被浇得像个水帘洞。留守的两个小卒早就睡死过去了。杨志悄无声息地翻身下床,动作敏捷得像只猎豹,哪还有半点病入膏肓的样子?
他将几块早就备好的太湖石塞进被窝,摆成侧卧的人形,又把那块染血的帕子扔在枕边。
推开窗,外面的雨腥味扑面而来。往南,是方腊的绞肉机;往北,是自由的草原。杨志没有回头看一眼那张“病榻”,转身消失在雨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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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后来发生的事吧:“金枪手”徐宁被毒箭射死,脖子肿得像水桶;“霹雳火”秦明被方杰一戟刺于马下,死无全尸;就连最能忍的林冲,最后也是风瘫在六和寺,窝囊而死。
原著里说杨志“病故”,那是给好汉留面子。在真实的生存博弈里,只有死人才会被朝廷歌颂,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嘲笑历史。
那两名看守的小卒第二天发现“杨制使”没了气,怕担责任,草草收殓。宋江后来对着那口装着石头的棺材哭得情真意切,殊不知他哭祭的,只是自己那点可笑的用人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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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外黄沙埋金刀,教会徒弟打赵宋
杨志一路向北,越走越远,越走心越宽。
到了雁门关外,那是杨家将当年血战的地方。杨志在一处背风的土坡前停下,解下腰间那把让他家破人亡的祖传宝刀。这把刀,杀过泼皮,也见证过他的落魄。他用手挖了个坑,把刀埋了。埋的不是刀,是斩断了对大宋朝廷最后的一丝愚忠。
从此世间再无“青面兽杨志”,只有一个叫“杨武”的流浪武师。
他用草药将脸上那块刺眼的青记染成了不起眼的褐色伤疤,混在走私的商队里出了关。关外的风沙大,吹得人脸疼,但这种疼痛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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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野狐岭一带落了脚,这里胡汉杂居,没人查你的户口,只看你的拳头。杨志手里那杆无缨花枪,在草原上挑翻了七八个来抢劫的马贼。杨家枪法,讲究的是“狠、准、快”,招招致命,不玩花架子。
这套本该用来保卫赵家江山的绝学,如今却在草原的牧民和商队护勇中流传开来。
这是一个巨大的黑色幽默:大宋朝廷逼走了他们最优秀的守门人,而这些守门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将杀人的技艺传授给“蛮夷”。
几十年后,金兵南下,铁骑踏破汴梁,也许其中某个挥舞着长枪破阵的猛将,用的正是当年那个脸上带疤的汉子教的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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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没有背叛祖宗,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延续杨家的血脉。
如果他真的跟着宋江去了江南,杨家就真的绝后了。而现在,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杨家枪活了下来。
当宋江喝下御赐毒酒的那一刻,远在千里之外的杨志,或许正坐在蒙古包前,大口吃着羊肉,看着落日余晖。他赢了。他不仅赢了宋江,也赢了那个吃人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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