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某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挂牌督办线索,对某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在乌海市某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负责维保的电梯于2025年9月发生困人故障,且后续检查中发现该电梯存在对讲系统失效、应急照明不亮等问题,其维护保养记录存在不规范情况。
【调查与认定】
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电梯维保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后,应急响应不及时;维保记录管理不规范,缺少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部分记录存在事后补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对讲系统失效、应急照明不亮等问题。
经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构成了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罚款16100元。
【案例警示】
电梯安全关乎生命,维保绝非“走过场”!
各维保单位必须:
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规范填写维保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乌海市将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来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学颖 李依林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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