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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三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一系列司法新举措,强调要自觉将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辽宁全面振兴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指出,要促进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服务足“放得活”、助力“管得好”、立足“帮得准”,提升司法服务针对性、实效性。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措施盘活企业资产,审慎采取失信措施,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恶意逃废债务、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围绕企业法律需求开展“订单式”送法入企服务,强化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效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为营商环境在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做出司法贡献。
在服务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方面,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沈阳、大连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助推辽宁成为吸引创新资源的“磁场”。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重整再生。高质量建设沈阳破产法庭,及时总结经验,打造破产专业化审判“辽宁模式”。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上辽宁”建设是展示辽宁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会议提出,要树立平等保护、公正高效、便利诉讼的涉外审判理念,加快辽宁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制定落实海事审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创新完善涉海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妥善审理涉港口物流、海洋牧场等案件,服务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战略。
在服务全面绿色转型方面,法院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依法严厉惩治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和源头治理。
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要求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作出法院贡献。
会议还就全省法院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提出进一步要求。强调要将集中整治作为“头号工程”,三级法院“一把手”要对集中整治行动负总责,坚决纠治纪律作风、司法办案、司法服务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开门搞整治汇总的问题,健全线索“受理、初筛、甄别、转办、督办、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见结果,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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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王海涛
素材丨孙向东 陈翼森 武青萍
制作丨肖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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