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2月9日,宝鸡市公安局发布通告,2月10日9:30至11:30在宝鸡市高新区天下汇广场开展肉制品领域“民送我检”活动。
宝鸡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肉制品领域“民送我检”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按照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部署要求,宝鸡市公安局组织开展肉制品领域“民送我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民送我检”活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升打击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筑牢肉制品安全防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共同监督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肉制品消费环境。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2月10日9:30至11:30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下汇广场
三、检测范围与重点
(一)检材范围限定:此次活动仅受理常见生鲜肉及初级加工肉制品,如猪、牛、羊、驴等畜禽的鲜(冻)肉、肉馅、常见卤制熟肉等,不受理深加工复杂肉制品、火腿、罐头、肉类礼盒等。送检人需提供购买小票和支付记录等购买凭证,确保检材来源清晰可追溯。
(二)数量限定: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日期、不同检测项目均视为不同批次。同一送检人单次送检不超过3个批次。
(三)检测项目限定:生鲜肉,检测重金属残留、瘦肉精、兽药残留等项目;卤制熟肉,开展肉源性检测,日落黄、亚硝酸盐、罂粟壳、工业染料等项目检测。
四、参与方式
如您怀疑购买或发现的市场、店铺、摊点销售的肉制品存在上述安全风险,送检人需实名登记(公安机关严格保密),填写《告知承诺书》后,主题活动日送活动现场,常态化送检地址:宝鸡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具体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钛城路1号)。
送检要求:请尽可能提供所怀疑肉制品的足量样品(确保足以进行检测),并尽量保持样品原有状态;请提供样品来源信息(如购买地点、时间、商家名称或摊位特征等),并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检测结果和必要时进一步了解情况;送检人需对提供样品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处置与反馈
(一) 检测流程:公安机关收到送检样品后,将进行登记,并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运用现有快检设备进行初步筛查检测。
(二)结果反馈:对检测中发现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适时予以反馈(涉及案件秘密的除外)。
(三)依法查处:对经检测和调查核实,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及行政违法的,将移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活动,不收取任何检测费用,不出具正式的检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内部筛查和研判,不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不作为执法处罚、消费维权、民事诉讼的直接证据。
(二)送检行为应当基于合理的怀疑,不得恶意诽谤、诬告陷害或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公安机关对送检人信息及送检事项严格保密。
(四)送检样品一经接收,即用于检测及可能的相关调查,不予退还。
守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民送我检”活动,主动反映肉制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我市肉制品市场秩序和安全。
特此通告。
宝鸡市公安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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