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通报(玉市监质认(质监)罚决〔2024〕898号),江西玉鹰水泥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GB/T 9774-2020《水泥包装袋》标准的产品,被认定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法处以24750元罚款。
据悉,该公司持有合法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XK08-001-11006,生产地址位于玉山县白云镇石牌村,申证单元为通用水泥42.5(粉磨站),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21日。
2024年8月15日,当地市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用于水泥包装的包装袋抽样检验,委托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产品质量分院检测后,于11月6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LHW0651-2024)。当日,执法部门送达相关文书并责令其停止销售,该公司未提出异议。
11月22日,市监局正式立案调查,经查,该批不合格包装袋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28日,共计1.5万只,采购价1.1元/只,货值16500元,均已原价售出,无违法所得且无法追回。
执法部门凭借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现场及询问笔录等证据,确认其违法事实。该公司在调查及听证告知期间,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执法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结合产品已售无法追回的情形,按一般处罚标准,依据该法第五十条,责令其整改并罚款24750元。
水泥包装袋质量关乎水泥储运安全与使用性能,此次官方处罚不仅警示江西玉鹰水泥,更提醒行业企业,需严守质量标准、强化管控,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守护行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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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鹰水泥1.5万只不合格包装袋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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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鹰水泥1.5万只不合格包装袋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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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鹰水泥1.5万只不合格包装袋被查!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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