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十点,三里屯酒吧门口,我眼睁睁看着暗恋三个月的女神把脚尖对准了隔壁桌的程序员。那一刻,我懂了——嘴可以骗人,但脚不会。
她明明说"今天好累想早点回家",可身体像磁铁似的往那哥们那边飘。我数过了,三十七分钟里她撩了四次头发,两次是往右耳后——那是她紧张时的小动作,跟我第一次约她看电影时一模一样。最扎心的是,她端起酒杯时无名指会翘起来,这个细节她只在我面前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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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起身去厕所,她立刻拿手机当镜子照牙齿。我低头看自己的球鞋,突然明白上周她为什么突然说喜欢"踏实稳重"的男人——原来不是我的特质打动她,是她先动了心才给特质找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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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我复盘了所有聊天记录。那些"在干嘛"的秒回,根本不是她闲,是她把优先级给了我。就像她总说自己路痴,却能准确找到我公司楼下的咖啡店——喜欢会让人长出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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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懂了也晚了。但下次再遇到那个让你猜来猜去的姑娘,别问"你喜不喜欢我",直接看她的脚。如果她的脚尖像向日葵追太阳似的追着你,就算嘴硬成金刚石,身体早就举手投降了。爱情这场考试,标准答案其实写在肢体语言里,只是我们都傻到去填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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