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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
走亲访友、聚餐饮酒增多
酒驾醉驾易发多发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天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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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见到交警,下车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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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晚间,南开交管支队白堤路大队交警在西湖道沿线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驾驶人突然弃车想要逃离,立即将其制止。经血液酒精检测确认,这位驾驶人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调查中民警又发现,这位驾驶人几年前曾因醉驾违法,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此次是刚重新考取了驾驶证,又一次醉驾重蹈覆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开一小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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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宝坻分局交管支队京津新城大队交警在口东开发区沿线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2mg/100ml,已达醉驾违法标准。驾驶人自述与同事喝完酒后,觉得饭店离单位近,心存 “短距离、没事” 的侥幸心理违法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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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民警又查获一驾驶人酒后驾驶。经检测结果为91mg/100ml,同样达到醉驶违法标准。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醉驾被查 + 同乘被罚!
两名男子结束通宵畅饮后
一人冒险醉酒驾车送另一人回家
如此危险行为
很快被河东交警依法查处
案例曝光
近日凌晨,河东交管支队卫国道大队交警在新泰路沿线开展夜检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车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后通过抽血检测确认,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时,该车内还乘坐其朋友。经进一步核查,上述两名驾乘人员在酒吧通宵饮酒,乘车人“相信驾驶人技术没问题”,便乘坐其所驾驶的车辆顺路回家。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驾驶人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而乘车人也因违反《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乘车人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吸毒的,不得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规定,被依法罚款50元。
04
酒劲退去悔已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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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管七里海大队民警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园区顺捷路某公司门前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治理时,发现驾驶人樊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使用呼出气体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其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达 43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民警依法对樊某作出罚款18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交管七里海大队民警在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时,发现驾驶人张某全面对检查神色慌张。民警上前检查时,不仅闻到其身上散发的酒气,还发现张某全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张某全如实供述了自己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随后,张某全被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无证驾驶本就违法,酒后驾驶更是险上加险,其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张某全给予罚款28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严厉处罚。
酒驾醉驾
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你的行为
已然触碰法律红线!
让我们再复习一下
酒后驾驶机动车
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相关法规
Q: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律后果?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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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法律后果?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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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酒后驾车肇事致人伤亡后果严重,公安交管部门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保持严查态势不松懈。岁末年初,亲友聚会、商务节庆活动增多,呼吁广大群众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及时劝阻亲友同事酒驾行为,安全守法出行,共同守护平安幸福中国年。
来源:天津交警、平安宁河、交管支队、腾飞、天津宝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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