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春天,兰州八一路小学的课堂里,男孩们握着崭新的课本,正跟着老师齐声朗读一篇题为《勇救池木哈大桥》的文章。文中那位舍身护桥的“英雄”刘学保,被描述得慷慨激昂、血染长桥。孩子们眼神里满是崇敬,教室外的榆树也被朗朗书声震得沙沙作响。
课文以“敌人深夜放炸药,年轻战士舍身抢救”为主线,字里行间充斥着“钢铁意志”与“无限忠诚”。在那个口号漫天的年代,英雄就是信仰,质疑几乎没有生长的土壤。人们把对未来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个闪光的名字上,而刘学保正是其中最耀眼的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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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同一时间,六百里外的定西,一位名叫朱秀云的中年妇女却正为生计四处奔波。她是“炸桥案”中那个被打成“反革命”李世白的遗孀。丈夫的头骨碎裂,自己被遣送农村,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成了“黑名单”,这便是“英雄诞生”带给他们的全部现实。
时间回溯到1967年12月17日。永登县连城乡,夜温零下十度,北风像刀。池木哈大桥旁,两道身影在黑暗里纠缠,一声炸响划破山谷。次日,林场工人李世白脑浆迸裂身亡,支左战士刘学保左手炸残。没有旁证,却有一张写着“反革命”的标签飞速贴在死者身上,而“英雄”称号则同样迅疾地落在活人肩头。
风向由上而下。1968年1月,《解放军报》头版刊登了《心中只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人民日报》旋即转载;小学语文、初中政治、部队教材,悉数收录。不到半年,刘学保成了万人空巷欢迎的“模范”,不仅立功受奖,还被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登上天安门城楼观礼。那时谁若敢发一声疑问,必定被视作“别有用心”。
然而疑雾从未散去。林场工人悄悄议论:这么荒凉的山沟,炸桥有啥意义?案卷里也找不到炸药包的照片、目击者证言,更没人见过“蓝色火花”。只是风声太紧,怀疑被深藏在心底。
1978年,拨乱反正的号角拉开。连城林场工人写信给永登县委,请求重查。几百封信,像石子击打水面,一圈圈涟漪终让地方领导坐不住。1982年秋,永登县委在一次例会尾声提起这桩旧案,会议室瞬间沉默。牵涉军功、报纸头条和无数宣传口号,谁愿意捅这个马蜂窝?
“总得有人去弄清楚真相。”市委信访室副主任马云英一句话打破僵局。她主动请缨组建联合调查组。1983年夏天,她带着十位同事走村串户,查档案、看旧桥、访当年医生。很多老人摇头:“李世白忠厚老实,哪像敢炸桥的人?”调查组辗转六省十四县,搜罗到七十九份原件、二十七张泛黄照片以及近百份口供。
与此同时,公安技侦部门请来兵器工业部专家,对所谓“脸盆大”的炸药包进行复原试爆。结果出人意料——同等药量能在一米处将人炸成重残,可当年刘学保仅左手轻伤,桥面也完好无缺。综合痕检显示,桥上并无放置炸药痕迹;弹孔、血迹、石块打击痕与刘学保自述完全对不上。
1984年4月14日清晨,陕西省三原县机引农具厂门口停下一辆蓝色囚车。刑警亮出拘留证,面前的保卫科科长刘学保脸色骤白,嘴里挤出一句:“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随后,他被戴上手铐押往兰州。昔日荣光,在铁链声里崩塌。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指控写得明明白白:为捞取政治资本,刘学保持斧砍击李世白头部致死,再用雷管自残制造“炸桥舍身”假象。1985年7月19日,永登县体育场搭起审判台,数千名群众冒着酷暑旁听。审判长宣读判决:刘学保因故意杀人、诬告陷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喧闹声中,“英雄”成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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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县里召开平反大会。李世白的女儿李宝玲几次哽咽,挥泪向台下鞠躬。她说:“我们等这句话十八年。”政府随即为李世白恢复名誉,安排其家属返城、解决工作,并给予经济补助。那一刻,有人唏嘘,有人沉思,更多人则在心里默默翻检曾经深信不疑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审判材料封存多年后成为法学院课堂的反面教材:它昭示了一条朴素的道理——荣誉若成了通往权位的捷径,必生欲念;失控的政治狂热,把怀疑视作异端,真相便只能被尘封。刘学保的独白“我早知道有这天”,并非先知,而是心虚后的宿命感。
自此,池木哈大桥依旧横卧在大通河上,平静地看着时光流淌。桥面多了护栏,也少了喧嚣。人们经过时偶尔会想起那堂课本里的故事,又或许会低声提醒身旁同行者:听一听固然重要,想一想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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