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林宋)2月5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严禁使用AI(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此前,北京、上海、福建、湖南等多地已陆续出台相关禁令。
“各地密集出台禁令禁用AI自动生成处方,本质上是为互联网诊疗把好安全关口。”2月7日,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专委会副主任、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特色医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解奕炯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AI在疾病诊疗领域展现出了良好的辅助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AI可以代替医生行使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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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奕炯谈到,医生的处方权兼具法律效应与责任属性,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并非简单的病症判断,而是综合患者年龄、性别、体质、病史等多重因素,结合多年临床经验,对患者的生理、病理变化,以及药物过敏、耐受程度进行全面精准判断后作出的专业决策,这份处方背后,是医生为患者医疗安全提供的直接保证,也是医疗行业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的核心体现。
反观AI智能大数据生成的处方,其核心依托于数据算法,一旦出现数据偏差、信息出入等不可控因素,极易导致患者的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出现偏差,进而引发医疗事故。更关键的是,目前对于AI自动生成处方引发的医疗问题,尚未能形成清晰的责任归属判定标准,从安全责任角度而言,这无疑会对患者的医疗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同时,处方药本身具有特定药理作用,其用药方法、剂量、时长均需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精准甄别,若由AI自动生成处方,难以实现用药的个性化与精准化,还可能因不当用药给患者带来副作用、药物依赖等问题。
互联网诊疗作为AI时代医疗领域的新生事物,其规范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从全国层面的监管实践来看,互联网诊疗的监管体系仍在持续探索和完善中,一系列基础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规范行业发展的关键。”解奕炯建议,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应依法开展执业自查,建立并完善互联网诊疗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医疗质量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和医疗管理制度。在诊疗流程上,接诊医师必须充分告知患者互联网诊疗的规则、要求和潜在风险,在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诊疗服务,通过全流程的规范管理,保障互联网诊疗的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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