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唐某,是甘肃华亭市马峡镇的一个普通农民,这辈子没别的本事,就靠着在山上养牛过日子,守着几头牛,盼着能多赚点钱,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我们这儿地处山区,周边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丰富,平时上山放牛,也能偶尔看到一些野生动物的踪迹,但我从来没想着去招惹它们,各过各的,互不打扰,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事情发生在2018年7月前后,那阵子天气正热,我每天都像往常一样,把牛赶到火烧坡半山腰去散养,傍晚再赶回家。可有一天,我清点牛群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头小牛,心里一下子就慌了。那小牛才几个月大,是我精心照料的,以后长大了既能耕地,也能卖个好价钱,怎么说没就没了?
我急得团团转,沿着放牛的山路一遍又一遍地找,喊着小牛的名字,可山里静悄悄的,除了风声,什么回应都没有。就这样找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时分,我才在半山腰的一处草丛里,找到了一点线索——那不是我的小牛吗?可眼前的景象,让我浑身发冷,心疼得直发抖。
小牛只剩下半截尸体,身上的肉被啃得乱七八糟,骨头都露出来了,周围还有明显的动物啃食痕迹,看样子,应该是被附近的野生动物吃掉了。我蹲在地上,看着小牛的尸体,又气又急,那可是我一家人的指望啊,就这么没了,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我琢磨着,肯定是山里的野东西干的,既然它能吃掉我的小牛,说不定以后还会来祸害其他的牛。一想到这儿,我就来了火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抓住这个祸害,给我的小牛讨个说法,也防止以后再遭受损失。
第二天一早,我就找来了铁丝,在小牛尸体附近,亲手做了一个猎套,又把小牛的尸体放在原地,当成诱饵,想着只要那个野生动物再来,肯定会被猎套套住。我当时也没多想,根本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会酿成大错,只想着能抓住祸害我牛的东西,弥补自己的损失。
做完猎套后,我每天都惦记着这事,隔三差五就上山去看看,可一连几天,都没有任何动静。我心里有些着急,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那个野生动物不会再来了,可转念一想,都已经做了猎套,再等等看。
一周后的一天,我又上山去查看,刚走到小牛尸体附近,就看到猎套那里有动静,走近一看,我一下子就愣住了——猎套里套住了一只豹,浑身长满了花纹,看着十分凶猛,可此时,它已经没有了气息,应该是被猎套套住后,挣扎致死的。
我当时心里又怕又慌,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豹,以前只在别人口中听说过,知道它是猛兽,可我从来不知道,它竟然是受保护的动物。我站在原地,愣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扔在这儿吧,觉得可惜,带回家吧,又怕被人发现。
犹豫了很久,我还是壮着胆子,把这只死豹拖回了家。到家后,我又犯了难,这么大一只豹,放着也会坏掉,索性就把它分解了,煮了一部分豹肉,一家人尝了尝,剩下的豹皮和豹骨,我就找了个地方,小心翼翼地存了起来,想着以后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弥补一下小牛被吃掉的损失。
从那以后,我就把豹皮和豹骨藏在家里,从来不敢告诉别人,也不敢轻易拿出来,日子还是像往常一样,上山放牛,守着自己的几头牛,渐渐的,我也把这件事淡忘了,只当是一次偶然的遭遇,甚至觉得,自己只是抓住了祸害小牛的野生动物,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一放,就放了五年。直到2023年8月,我因为家里的牛有点小病,去陕西陇县的一家兽医店买药,就在兽医店门口,认识了一个叫赵某的人。我们聊了几句,聊到了山里的野生动物,我一时糊涂,就跟他说起了自己几年前套住一只豹,还留着豹皮和豹骨的事。
赵某听了之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连忙问我豹皮和豹骨还在不在,说他愿意花钱买下来。我当时心里一动,想着这豹皮和豹骨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卖了换点钱,补贴家用,也能弥补一下当年小牛被吃掉的损失。就这样,我们商量好价格,我以6000元的价格,把存了五年的豹皮和豹骨,卖给了赵某,还互留了联系方式。
卖了钱之后,我心里还有点窃喜,觉得自己捡了个便宜,可我万万没想到,这6000元钱,竟然成了我犯罪的证据,也把我推向了深渊。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我没想到,赵某买了豹皮之后,又转手卖给了别人,还把我的豹皮,和他从别处收购的两张豹皮,一起送到了一个叫蒲某的人家中,让蒲某帮忙鞣熟处理。
2024年5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在侦办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时,在蒲某家里查获了3张豹皮,后来又在陇县一家公司的出租房里,查获了赵某存放的一副不完整的豹骨架。民警随后对这些豹皮和豹骨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当年套住的那只豹,竟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豹,和我印象中那些普通的野生动物不一样,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民警鉴定后发现,这3张豹皮和4副不完整的豹骨架,竟然来自7个不同的豹个体,总价值高达280万元,而一张豹皮或者一副豹骨架,就值40万元。我当时就懵了,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当年随手套住的一只豹,竟然这么值钱,更想不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竟然触犯了法律。
很快,民警就找到了我,传唤我到案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我没有隐瞒,把自己2018年设套捕豹、食用豹肉,还有2023年出售豹皮豹骨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也主动把卖豹皮豹骨赚的6000元违法所得,全部退缴了。
后来,公诉机关就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我提起了公诉。开庭的时候,我向法官辩解,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狩猎野生动物的,我只是因为自己养的小牛被吃掉了,一时生气,才设置了猎套,我根本不知道那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要是知道,我打死也不会这么做。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我的案子,法官说,我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来应该从重处罚。但因为我经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而且我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也可以从宽处理。
法官还说,我猎捕的那只豹,被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死亡了,后来我对民警查获的豹皮、豹骨进行辨认,只能认出自己出售的豹皮,认不出豹骨,而鉴定机构确定,这些豹皮和豹骨来自7个不同的个体,我猎捕的那只豹已经不完整了,所以法院就按照一张豹皮40万元的价值,对我进行量刑。
2月2日,红星新闻的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我的判决书,公布了判决结果——我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我退缴的6000元赃款,也被依法上缴国库。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心里充满了悔恨,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后悔自己当年一时冲动,因为一头小牛,就设置猎套捕豹;后悔自己无知,不知道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更后悔自己一时糊涂,把豹皮和豹骨卖了,触犯了法律。
现在,我每天都活在悔恨当中,看着判决书,就想起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想起那只被我套住的豹,想起自己因为无知付出的代价。我知道,再多的悔恨也没用,法律是公平的,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缓刑这三年,我会好好反省自己的错误,再也不做伤害野生动物的事情,也会告诉身边的乡亲们,野生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伤害、猎捕,不然只会像我一样,付出沉重的代价。
那天,我又上山去放牛,看着山里的风景,想起当年小牛被啃食的地方,心里一阵酸涩。要是当年我没有一时冲动,要是当年我多了解一点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可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都晚了。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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