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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高校基建、招生、科研经费使用等领域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我们看到过太多令人唏嘘的案例:他们是享誉学界的学科带头人,是著作等身的老教授,甚至是为了国家重点项目殚精竭虑的科学家。然而,因为不懂法,因为财务制度的僵化与科研活动的灵活性之间的冲突,他们为了项目推进,采用了“凑发票”、“虚列劳务费”等手段套取经费,最终被办案机关带走,面临贪污罪的指控。
一旦罪名成立,不仅意味着几十年的学术声誉毁于一旦,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那么,违规报销科研经费,真的就等同于贪污吗?这中间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一、核心痛点:科研经费使用的“违规”与“贪污”之辩
这是高校职务犯罪辩护中,争议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地方,也是决定当事人命运的“生死线”。
在实务中,控方的指控逻辑往往比较简单直接:你使用了虚假的发票(手段违法),将原本在国库里的科研经费套取到了个人控制的账户(结果占有),这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张智勇律师指出,这种“客观归罪”的逻辑忽略了刑法最核心的评价要素——主观目的。在辩护实务中,我们必须死守“非法占有目的”这条红线,将案件从刑事犯罪的悬崖边拉回到行政违规的安全区。
1. 红线内:什么是真正的贪污?
如果行为人通过找假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了100万元经费,转手就拿去支付了个人房贷、购买了理财产品、用于家庭旅游消费,或者长期滞留在个人账户中用于私人挥霍。这种情况下,资金彻底脱离了科研用途,转化为个人私产,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确凿无疑。对于此类行为,辩护空间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量刑情节的争取上。
2. 红线外:什么是违规违纪?
很多教授套取经费,是因为现行的财务报销目录无法覆盖科研中的实际支出。例如:
·不可预见的耗材:实验急需某种特殊试剂,正规采购流程需要3个月,为了赶进度,只能先找人垫资从非正规渠道买,然后用餐饮票报销出来还款。
·超额劳务费:为了留住项目组的博士后或校外专家,学校规定的劳务费标准太低,只能通过虚构其他名目套钱出来发“奖金”。
·公关咨询费:为了项目结题或评审,产生了一些无法拿到发票的咨询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手段是违规的(用了假发票),但资金流向查明是“公款公用”,最终还是回流到了科研项目上。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将公款据为己有的恶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国家科研利益的实质损失。这类行为应当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而非贪污犯罪。
二、深度辩护策略:账目还原与政策适用
面对几百本卷宗和混乱的账目,律师如何破局?
1. “去伪存真”的审计辩护
律师介入后,不能只看起诉书上的总金额。需组建“律师+会计师”的复合团队,对涉案的每一笔资金流向进行穿透式核查。
我们的目标是:做减法。
将那些虽然套取出来、但确实用于了科研支出的款项,一笔一笔地从“贪污总额”中剔除出去。在实践中,哪怕是几张不起眼的“野外实验收据”、学生收到劳务费后的“感谢微信”、或者是购买实验设备的网购记录,都可能成为核减金额的关键铁证。
2. 激活“沉睡”的司法解释:
最高检关于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虽然发布已久,但在实务中往往被忽视。需死磕资金的‘最终流向’——只要钱没进个人腰包,进了项目,就应该是违纪而不是贪污。
三、知识分子的“口供陷阱”与程序辩护
在办案机关的调查(留置)阶段,面对高强度的讯问和心理施压,他们可能容易产生一种错误的心理:“我只要认了,态度好,组织就能宽大处理,让我早点回去做学问。”于是,他们可能会把“违规报销”承认为“贪污”,把“人情往来”承认为“受贿”。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必须详细核对口供的真实性。如果发现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存在因为误解法律定义而作出的错误供述,或者是因为疲劳审讯而违心认罪,律师必须第一时间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或者申请对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比对,从程序上推翻不实的口供体系。
结语:
法律的初衷是惩恶扬善,不应成为科研创新的束缚,也不应是无辜者的枷锁。对于高校职务犯罪,张智勇律师的辩护理念始终是:让学术的归学术,纪律的归纪律,刑法的归刑法。我们绝不希望看到任何一位为了国家科研事业“闯红灯”的教授,遭受贪污罪的冤屈。
【实务观察:裁判的主流观点】
在目前的实务中,针对科研人员套取科研经费类案件,办案机关的态度日趋审慎和理性。主流的办案观点倾向于认为:应当严格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严格区分贪污犯罪与违反财经法规的界限。对于有证据证明套取的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研项目,且未查实资金被个人非法占有的,或者资金去向存疑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实务中一般不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此外,即使部分资金被认定为个人占有,在量刑时,考虑到科研人员的特殊贡献及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办案机关可能会从轻把握,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比例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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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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