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的一个深夜,北京气温逼近零下八度,中南海灯光仍亮。陈云合上最后一份经济数据,桌边的茶水早已冰凉,秘书递来一份加急《信访简报》。他低头浏览,眉头越皱越紧,最后在封面批下八个大字:“我主张严办几个”。墨迹未干,旁人已能感到那股不怒自威的气场。
这份简报记录的,是华南海岸线上一个县的惊人腐败。海丰,地处粤东,靠海临港。改革开放的东风刚吹到南国,这里就凭借与港澳的通道,成了走私热土。洋烟、洋酒、电视、电冰箱,连同新奇的收录机蜂拥而至,街头巷尾尽是提货的小贩,山里收割的甘蔗没人管,却见学生扛着彩电在路边叫卖。群众议论一句话:海丰像一口敞开的仓门,谁都能往里搬。
简报里提到的关键人物王仲,1927年生,参加革命时才二十岁。枪林弹雨中立过功,转入地方后长期在基层摸爬滚打,1976年出任海丰县委书记。最初他公开表示“走私不止,干部难安”,严打阶段亲自带队堵海口。然而一年多后,一台17寸黑白电视把他的人生轨迹彻底拉弯。
1979年秋傍晚,县广播站一名广播员拎着纸箱敲开了王仲家的门。“王书记,我家亲人在澳门,批文一直下不来,能不能帮忙?”对方抬脚踢了踢箱子,露出崭新的电视。王仲客气推辞几句,终是收下。电视机通电那一刻,雪花屏闪烁,他的防线也随之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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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彩电、收录机、电冰箱接连送到县委小院,王仲干脆将部分赃物倒进市场变现,再从缉私仓库“顺”走更多样品。数字在账本上迅速累加:仅1979年至1981年7月,他个人侵吞、受贿折合人民币六万九千余元。当时普通干部月薪不过五六十元,这笔钱已足够百口之家衣食无忧。
海丰群众不是没有反抗。检举信一封接一封寄往省城,却总被地方关节截留。直到一位退伍老兵把检举全文投给《南方日报》,报纸见刊当天就被送到中纪委办公厅。1982年1月5日,这宗“广东海丰王仲经济问题”简报摆到了陈云案头。陈云痛批后,简报很快递交给中央其他领导。邓小平阅后批示:“雷厉风行,抓住不放。”
一百多名调查人员随即南下。海丰港风大浪急,调查组连夜进村入库。最棘手的是取证:王仲不留签字,赃物被分散在亲戚八处住宅。有意思的是,缉私仓库的保管员王泗吉暗中记下两本账:一本公开账,一本凭记忆写的“影子账”。两本账一对照,手表331只、彩电7台去向不明的真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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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铁证,王仲仍强辩:“有的是上级要的,有的是我垫钱买的。”调查员冷冷一句:“如此收受,还算共产党员吗?”王仲沉默。突击审讯中,他的妻子陈巧兰扛不住压力,详细交代赃物藏匿地点。很快,六万九千余元赃款赃物被一一追回,案卷厚达半米。
陈云数度听取汇报,得知涉案金额后直言:“离特区这么近的县城,出现这种规模的走私腐败,影响之恶劣难以估计。”根据1979年刑法及1982年《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王仲的行为已触及极刑。1982年8月24日,他被开除党籍并批捕,同年12月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仲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维持原判。
1983年1月17日,汕头人民广场宣判现场人山人海。宣判书读到“立即执行”时,王仲面色灰白,双腿发抖,再无半点昔日的强硬。数十名干部被带到队伍最前列旁听,警钟不言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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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伏法后,海丰却留下满目疮痍。工厂停摆,财政入不敷出,群众仍沉迷走私。一份1983年8月的中纪委调研报告写道:“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学生不上课”,问题已不仅是个别干部的堕落,而是经济结构被彻底掏空。中央随即决定将海丰列为党性党风党纪试验区,派出联合工作组驻县整顿,清退劣迹干部,扶持骨干企业。到1986年,十余家工厂重新点火开工,县财政收入升至六千万元,街市里重新传来机器轰鸣。
有人把王仲案称作“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它见证了新旧体制碰撞时的剧痛,也让执政党在探索市场经济的同时,看清了遏制权力腐败的紧迫。海风依旧吹拂南海岸,那份写着“雷厉风行,抓住不放”的批示,成为后来无数反腐行动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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