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蹲守法拍房,反复比价,终于拍下一套心仪的房子,转头却发现:房子里居然有租客,还签了好几年租约!
很多人就想,钱花出去了,房子不能立马住,那租金总得归我吧?毕竟我才是现在的房主啊!
今天就把这个法拍房租约+租金的核心问题,不管你是刚拍房的新手,还是准备入坑法拍房的朋友,看完再也不踩坑!
一、租金归属
当然,拍下带租约的法拍房,买受人是有权利收取租金的:
根据相关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这意味着,租金收取权并非在竞拍成功时获得,也不是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启动,而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拍卖成交裁定时开始生效。
二、如何确认和收取租金
如果公告里明确写了“房屋带租约”,但没特别说明租金归属,那按照默认规则,裁定送达后的租金,就归你这个买受人所有。
要是公告里有明确约定(比如租金由法院代收至某一时间),就必须按照公告约定来。
三、确认租金细节
拍下房子后,主动联系负责此次拍卖的执行法院,重点确认2件事:
① 租金归属的具体时间点(再次核实裁定送达时间,确认哪一天起租金归你);
② 租金的支付方式(比如租客之前是否把租金交给法院,后续是否需要变更支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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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租客,正式交接
拿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第一时间联系房子里的租客,做好2件事,避免后续纠纷:
① 告知租客:你已经成为这套房子的新房东,出示裁定书复印件作为凭证;
② 明确要求:后续的租金,请按时支付到你的指定账户,并约定好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建议沟通时留存记录
五、重要风险与注意事项
聊完收租的时间和步骤,必须重点提醒大家:购买带租约的法拍房,最容易踩坑的就是虚假租约,一定要警惕!
这是法拍房租赁相关的最大风险之一:部分债务人(原房东)为了阻碍房屋拍卖,或者为了侵占租金,会和他人串通,伪造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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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核实租约真假——要求对方出示租金支付流水、物业费/水电费缴费凭证,证明租客确实在查封前就已实际居住并缴费;若确认是虚假租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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