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甘肃省已全面实施《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1〕119号)及后续配套政策,并在城乡居民医保领域持续推进市级统筹与待遇规范。全省14个市州(含兰州新区)作为独立医保统筹区,在省级统一框架下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因此门诊报销政策存在一定程度的地区差异,尤其体现在年度限额、基层报销比例、中医倾斜、起付线设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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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医保统筹区划分
甘肃省共有14个医保统筹区,对应以下行政区域: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
注:兰州新区参保人员一般纳入兰州市统筹管理,不单独列为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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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肃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省级框架+ 各市细则)
根据省级文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核心参数为:
- 起付线:≤3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职约60%,退休约65%,按医疗机构级别差异化设置
- 年度限额:≤2500元(部分市如兰州执行更高标准)
- 但各市在2023–2025年陆续出台细则,实际执行存在差异。
- 各统筹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汇总表(2025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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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起付线:全省统一为200元/年(在职与退休相同)。
报销比例:严格按医疗机构级别 设定,全省一致。
年度限额:绝大多数市州为2500元;仅兰州市对退休人员可能执行3000元(依据2025年部分解读),但官方文件多表述为“不高于2500元”,建议以当地医保局为准。
中医药倾斜:全省普遍对中药饮片、中医适宜技术额外提高5%报销比例(需在定点中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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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甘肃省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各市略有差异)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由各统筹区在省级指导下制定,主要差异在年度限额(100–160元) 和是否包含产前检查等。
省级指导原则(2025年):
- l报销比例: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
- l年度限额:100–160元(各地自定)
- l不设日报销额度
- l产前检查费用可并入住院报销(非门诊直接报)
各统筹区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汇总表(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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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报销比例统一为70%(政策范围内费用)。
年度限额:兰州、张掖、临夏为160元;多数市为150元或120元。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二级及以下)均纳入。
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不报销。
困难群众(低保、特困等)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75%)。
四、重要补充说明
门诊慢特病:
- l全省统一68种病种(含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血友病等)
- l职工医保报销85%–90%,居民医保 70%–80%
- l年度限额按病种设定(如血友病职工6万元,居民4万元)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l基层使用集采药:居民医保报销70%以上
- l年度限额:高血压600元、糖尿病660元
结算方式:
- l凭医保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l异地未联网:需全额垫付,次年3月前回参保地报销
政策查询渠道:
“甘肃医保”微信公众号;
各市医保局官网;
医保服务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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