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君悦华府小区1号楼地下车库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调查显示,嫌疑人将大量礼花弹、白皮爆竹等烟花爆竹存放于事发车库,在搬运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爆炸。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条件,若违规操作或接触明火,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我市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近日,上城、余杭、萧山等地区相继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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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5年12月29日,上城区彭埠街道璟涛湾居民程某家中违规储存57公斤烟花爆竹被查获,当事人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涉案烟花爆竹予以全部收缴。
案例二
2025年12月22日,余杭区仁和街道清河嘉园一车库内违规储存98箱烟花爆竹被查获。经查,当事人陈某某在2025年6月至12月期间,驾驶自有车辆从外省购入烟花爆竹,计划春节期间在杭州非法销售,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涉案烟花爆竹予以全部收缴。
案例三
2026年1月7日,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名苑居民陆某家中的杂物间内非法储存18箱烟花爆竹被查获,当事人陆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元,涉案烟花爆竹予以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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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速递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区域外,非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超过三十千克的烟花爆竹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郑重提示
任何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储存、销售、运输的行为,均属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执法部门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溯源头、斩链条、端窝点,依法从严惩治。
请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产品,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拨打电话110、12345或微信搜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
来源 杭州应急管理
编辑 高欣奕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彭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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