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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本报报道了大连西岗区一家烤鱼店,两名女子用餐后未付款就离开一事,引发网友关注。2月3日,当事人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从未向店员说过“先吃后付”的相关话语,且进店后有主动核销团购券的动作并非故意逃单,而是忘记付款。店主李女士也在社交媒体回应称:“并非恶意逃单,是一场误会。”
回顾
吃完烤鱼没付钱
李女士在西岗区中山路经营一家烤鱼店。1月2日16时,两名女子用餐结束后,她们未支付餐费便直接离开了。“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有意逃单。”店主李女士将店里的监控视频发布到了社交媒体平台,她希望当事人看到后能主动结账。
1月22日本报关注此事后,事情迎来转机。店主李女士表示,当事顾客已主动补交餐费,并解释了当时具体情况,原来她并非恶意逃单,而是用餐后忘记了支付。
当事人
“不是逃单,只是匆忙忘记支付”
2月3日,当事人王女士来到半岛晨报社,当面和记者说了当日的具体情况。她表示,相关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后,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她希望希望借此发声:“忘记付款是我的疏忽,但这绝非故意逃单,希望大家不要因此妄下论断。”
王女士表示,她是该品牌烤鱼店的常客,曾多次前往消费。当天上午,她已在社交平台团购了一份套餐。进店后她主动掏出手机让店员对团购券进行核销,但在与店员沟通过程中得知当天店里直接点单更优惠后,她将团购券退掉改为当面点餐。记者从王女士的手机中看到,1月2日,11点52分王女士下单了一份套餐。下午3点30分,该团购订单已成功退款,退款金额为128元。此外,她手机里至今仍存有该品牌烤鱼店未使用的团购券。
“视频内容并不完整,请大家不要断章取义。”王女士表示,网传视频内容并未包含她进店后的全部举动。“我从未说过‘不着急,吃完再付’之类的话。”王女士说,她不清楚店员为何如此表述,而正是这句话,让不少网友误以为她有意逃单。
“可我若真想逃单,就不会提前购买团购券,也不会坦然从店员面前离开。”王女士解释,自己习惯了点餐前手机核销支付,当天用餐后一时疏忽,便忘了还需另行付款。优惠后餐费共计124.9元,她已第一时间补交。
眼下,网络上的各种猜测让她倍感压力。王女士说,她和店家也已经协调沟通过此事。她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停止伤害。
店主
不是恶意逃单,是一场误会
2月3日,烤鱼店店主李女士也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视频,对此事作出澄清。她在视频中说明,此事是一场误会,王女士并非有意逃单,并解释了顾客未及时付款的原因。“我非常愿意相信这个事情,所以一同协助帮忙澄清。”李女士说道。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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