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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的周阿姨与钱大爷曾是同事,2021年恢复联系后发展为恋人。
周阿姨为让占用房屋的兄长搬离,二人以“买卖”形式将房屋过户至钱大爷名下,但实际未支付房款。钱大爷出资缴纳了相关税费。
后因感情生变,周阿姨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并无真实买卖意图,合同属无效。房屋过户的真实目的是为婚后共同使用,应视为一种附共同生活目的的给予。鉴于双方恋爱约两年未结婚,且周阿姨无明显过错,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钱大爷需配合将房屋产权返还登记至周阿姨名下,周阿姨则应向钱大爷补偿其此前垫付的税费6万余元。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履行完毕。
来源: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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