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8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
本报讯 (记者徐雅臣)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8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他人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组织虚假交易,非法数据爬取,商业诋毁,商业混淆,虚假宣传等多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8起典型案例中,两起案例与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有关,分别是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石岐分局查处中山绿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案,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乡市红旗区嘉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案。在中山绿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案中,当事人通过技术手段,未获许可便按预设指令抓取平台内其他用户公开的评论、个人资料、ID、性别、地区等数据,并执行自动关注、点赞、评论、私信等34项自动化操作,违反平台规则,增加平台管理成本,破坏内容分发机制,严重扰乱网络服务生态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起案例与商业诋毁有关,分别是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佐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连云港创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其中,连云港创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是在网络经济背景下“恶意投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典型案例。当事人通过“委托第三方—伪造证据—虚假投诉”的链条化操作,将合法维权手段异化为排挤低价经营者、维持自身价格优势的不正当竞争工具,不仅直接损害了平台内中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干扰了电商平台的正常管理机制,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基本原则。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精准打击此类“伪维权”行为,警示经营者合法维权需以事实为依据,任何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此次公布的案例中,组织虚假交易是典型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厦门市天顶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中,当事人成立“爆单侠”网站,主要为两家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商户提供刷单服务,通过收取每单8元佣金及额外服务费获利,误导消费者、损害同行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数据爬取类案例同样备受关注。在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九江银美科技有限公司案中,当事人自2022年起销售自行开发的“数据搬家”软件,绕过电商平台技术保护措施,未经同意抓取平台内商品图片、价格等数据,供用户批量复制搬运,损害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商业混淆和虚假宣传类案例各1起,分别是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上海造艺企业管理中心商业混淆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空间智慧装饰装修(北京)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在上海造艺企业管理中心商业混淆案中,当事人在某园区开展宽带业务时,向运营商申请11条宽带线路,在园区机房内自行架构“宽带池”并通过交换设备对线路分网,以基础运营商的独立宽带名义进行销售。推销过程中,当事人未告知园区内企业实质为共享宽带,且参照运营商同期独立宽带资费标准进行收费,使园区内企业产生混淆,误认为自己享受的是独立宽带服务,实际使用的是低速高费用宽带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以案释法明确监管底线,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增强合规意识,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据介绍,2025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715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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