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有网友向大河报《看见》记者反映,2026年1月8日,山西吕梁中阳县北街小学体育老师任某在与学校一副校长及3位同事聚餐饮酒后,次日凌晨不幸在回家途中于一座桥附近坠亡。2月3日,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获悉,事发后当地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目前,涉事学校校长及两名副校长被免职,中阳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及多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据2月3日大河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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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图源:大河报)
据报道,任某一行人在聚餐饮酒后又辗转KTV等场所,直至1月9日凌晨结束。其间,该校另一名副校长也参与了聚会。散场后,任某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沿河岸步行回家。任某妻子发现丈夫彻夜未归,四处寻找,1月9日清晨在340省道附近一座桥下发现了昏迷不醒的任某。后虽经送医抢救,但任某因伤势过重于1月10日去世。
任某的死亡无疑是一起悲剧——如果散场后有人陪同,或者他们聚餐时没有饮酒,意外可能就不会发生。
有网友认为,1月8日学校已经放假,同事们聚餐有什么问题?他们最多只应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不得不说,这是一种理解误区,两名副校长被免职、教育局分管领导被处分的结果并不冤。
吃喝是否违规,关键要看“和谁吃”“在哪吃”“谁付钱”“吃什么”。在这起案例中,当事人及领导、同事可能并没有在高端私人会所聚餐,也可能不涉及高档奢侈食材。但报道并没有点明钱是谁出的。
如果是老师请副校长,那显然就违规了——下级请上级,可能影响副校长公正执行公务。如果是公款吃喝,那肯定更属违规。同时,这场“吃喝”因过度饮酒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后果,影响了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形象,涉事人依然要接受党纪政纪的处理。
正常吃饭和违规吃喝之间的界限其实非常清晰,作为副校长,就应该避免参加各种各样的酒局,少些瓜田李下,看到违规聚餐也有制止的责任,更遑论参与其中。
当前临近春节,吃喝的饭局就多了。领导干部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是假日还是平时,对“违规吃喝”都要绷紧一根弦,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节前,不少地方发布违规吃喝的案例通报,就是在给领导干部拧螺丝,警示不能逾越红线。
当然,违规吃喝和正常人情往来要区分开来。判断饭局是否违规,核心就是看有没有利益关联、有没有使用公款、有没有在隐蔽场所等等。同时,聚餐时也应该不讨论工作秘密、不搞拉帮结派、不发表不当言论、不从事违纪违法活动、避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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