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龚丽粉,凭借7年扎实的履职表现与突出实绩,被授予“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
曲靖市沾益区第七中学高级教师龚丽粉自2018年起连续担任两届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审民事、刑事等案件380余件,先后于2019年、2022年两次荣获沾益区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龚丽粉凭借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专业积淀、温情的履职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将教育工作者的温情担当与法治精神深度融合,她在三尺讲台与庄严法庭之间,书写了“无袍法官”的责任答卷。
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她,深知人民陪审员是司法民主的重要践行者,任职以来主动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轮训、岗前培训、专题学习、案例研讨等活动50余次,系统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撰写学习笔记与《陪审工作笔记》累计逾10万字。为快速提升履职能力,她制订“三步走”学习计划,从夯实法律基础、观摩优秀庭审到实战历练积累,一步步从“陪审新兵”成长为法官认可、群众信赖的“行内人”。
“人民陪审员既要讲法理,也要通情理”,这是龚丽粉坚守的履职理念。她充分发挥教师善于沟通、共情能力强的优势,将教育心理学知识融入案件调解,用温情化解矛盾、修复关系。
在一起因邻里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龚丽粉敏锐捕捉双方碍于情面的心理,庭审后耐心劝导,从邻里和睦与法律责任角度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首位,曾3次上门调解一起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纠纷,成功化解家庭矛盾。
在涉校园欺凌民事侵权案中,龚丽粉以“老师+陪审员”的双重身份,分别对未成年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引导双方家长换位思考,促成案件和解,获得学校与社会一致认可。7年来,她累计参与调解案件123件,成功率达65%以上,弥合社会矛盾,用真心换来民心。
履职中,龚丽粉始终牢记“廉洁是司法的生命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职业道德准则,坚决抵制“人情案”“关系案”,拒收礼品礼金,严守审判秘密。曾有亲属涉及合同纠纷诉讼上门求情,她耐心释法并依法回避,劝说亲属尊重司法程序,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信力。同时,她严格遵守法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法庭秩序,展现了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中学教师,龚丽粉将陪审经历融入法治教育实践,开设“模拟法庭”“身边的法律”等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法治主题活动10余场,受教育师生超2000人次。针对未成年人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助力1500余名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她还积极投身基层法治建设,受邀到社区、街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记者 甘仕恩
编辑 李润棋 汤棵惠(实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