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六点多,段先生一家被一声闷响惊醒,像一袋大米从高处砸在水泥地上。拉开窗帘看见楼下围了人,120刚到,血还没擦干净。他老婆当场腿软,小孩这几天晚上总醒,说听见“噗”的一声。
他们买这套房子两年了,一直住得好好的。直到这次出事,才听说楼里之前还有两起跳楼,都在购房前,一次在单元门口,一次在小区花园长椅上。都不是在他家屋里发生的,但消息传开后,全家开始不敢开南边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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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谢某说真不知道这事,店长和总部经理也说没查过整栋楼的记录。想想也是,房产系统跟公安、物业根本没联网,人家中介靠什么查?靠翻旧报纸还是问保安大爷?
法院判过很多类似案子,基本都是一个标准:只有死在房子里,才叫“凶宅”。比如2025年湖北那个,妈妈在卧室上吊,卖家瞒着,最后房子退了。杭州今年初也有个案子,房东租出去后,租客女儿在屋里自杀,合同里写了“无非正常死亡”,结果赔了钱。但只要人不是死在你家墙里,法院基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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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挺矛盾的。法律说你没义务告,中介说查不到,可段先生天天站阳台上,一眼就看见那天出事的位置——就在对面那棵香樟树底下。他不是迷信,就是晚上闭眼,脑子里全是那一声。
有邻居说,小孩现在一进家门就问“今天还掉人吗”,他老婆连厨房都不敢一个人待。网上很多人留言,不是骂中介就是骂业主,但也有人说:“换我我也怕。不是怕鬼,是怕下一个就是你家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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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后来退了一半服务费,说是补偿。但退钱能让人睡着吗?能让孩子不绕着阳台走吗?段先生没要钱,就想问问,当初签合同时,能不能多一句:这楼最近五年有没有出过事?哪怕只是提醒,也算个交代。
杭州有些小区已经开始试水了。物业和街道合作,把非敏感类的安全事件汇总成月报,贴在公告栏,不写人名,不写细节,只标时间、地点、类型。有人看了觉得安心,也有人觉得多此一举。但至少,它没在装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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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找过律师,也找过消协,最后还是自己去物业翻了三年的报修登记,又在派出所窗口等了两天,才拿到一份模糊的接警摘要。他自己查出来的,比中介知道的还多。
他说,其实不求退房,就想有人在他看房那天,指着对面树底下说一句:“这儿以前……您介意的话,我帮您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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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裂,墙没歪,水电都通,合同也合法。可他晚上坐沙发上,总得把灯全打开。
他老婆把窗帘换成了厚的,深蓝色,拉上以后,外面一点光都透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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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没再提退房的事。
他只是把家里阳台的玻璃,擦了一遍又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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