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讲,过去占地球海洋面积将近三分之二的公海,就像一片“法外之地”——怎么保护、怎么合理利用,全球并没有一套清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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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公海治理,本质上是“拳头硬的说了算”,少数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和资金优势,在公海肆意妄为。
他们打着“科研”“开发”的旗号,疯狂捕捞深海稀有鱼类,肆意勘探海底矿产,将公海视为专属“私人宝库”,而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只能被动旁观,难以参与资源分配。
更过分的是,部分国家将公海当作“法外之地”,美国便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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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9月起,多次以“打击毒品”“执行制裁”为借口,在加勒比海、东太平洋等公海海域,随意登临、拦截甚至扣押其他国家商船。
2026年1月7日还扣押了一艘悬挂俄罗斯国旗的油轮,理由牵强到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
这种双标操作,正是公海长期无规可依、治理混乱的直接体现,而这种局面,过去几十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改善。
此次生效的《公海条约》,核心作用就是给这片“野生公海”立下第一部“全球通用说明书”,彻底打破“无规可依”的困境。
条约最核心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理念,看似官方实则易懂: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是全人类共有财富,海底矿产、深海生物资源,既不实行“先到先得”,也不允许被少数发达国家或大公司垄断。
据测算,公海海底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等矿产资源总价值超10万亿美元,作为新能源产业的关键原料,这些资源过去长期被少数国家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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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条约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单方面开采公海矿产均违反国际法,即便未加入相关公约也需遵守。
开采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估,盈利后需将1%至2%的收益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并同步转让核心勘探技术。
此外,条约还将建立许可证分级制度,对非法开采国家最高可处以10亿美元罚款,甚至限制其参与国际海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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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具体条款并非空洞口号,而是为各国公平参与公海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刚性约束。
条约生效、规矩确立,并不意味着公海治理万事大吉,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总部(即条约秘书处)的选址。
这绝非简单的办公地点选择,它直接决定条约执行效率、规则制定方向,更承载着强烈的象征意义,相当于公海治理的“指挥中心”。
谁能争取到秘书处落户,就意味着在全球海洋治理中拥有更多话语权和影响力。
正因如此,在条约生效前一天(2026年1月16日),中国正式向联合国递交申请,提议将条约秘书处设在福建厦门。
这一提议经过深思熟虑,既符合中国国家利益,也契合全球海洋治理的现实需求,绝非一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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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疑惑,中国为何选择厦门,而非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了解厦门的实力便会明白,这一选择极具合理性。
厦门作为中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早已超越“旅游网红城市”的定位,成为中国海洋国际合作的重要枢纽。
其蓝色经济增加值占当地GDP的28%,拥有全国首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常年举办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等国际展会,创新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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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厦门硬实力雄厚:“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的相关科研与运维重要基地便设在这里,该潜水器可下潜万米深海
厦门港是全球第十大集装箱港,在海洋运输、深海勘探装备研发、海洋生态保护技术等领域均处于世界前列,完全能支撑秘书处的日常运转和技术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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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竞争对手,欧盟推荐的布鲁塞尔虽有欧盟背书,但欧洲深海勘探技术多依赖进口,且近年多次出现海洋治理政策执行滞后问题。
美国支持的智利瓦尔帕莱索,则面临基础设施薄弱、地缘政治风险较高的困境,厦门的优势十分突出。
中国提议厦门作为秘书处所在地,绝非仅看重厦门的实力,更有深层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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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恰逢中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30周年,此时递交申请,既是对国际规则的尊重,也是中国主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体现。
长期以来,中国始终倡导多边主义、主张公平正义,这与《公海条约》“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核心理念高度契合。
过去,在全球海洋治理中,中国更多是规则的“追随者”和“旁观者”;而此次申请,意味着中国希望转变为“参与者”甚至“组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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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参与公海治理规则制定,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权益,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从“霸权主导”向“多边共治”转型。
目前,已有20多个发展中国家公开支持厦门承办秘书处,充分说明中国的提议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认可。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公海条约》生效和秘书处选址,只是全球海洋治理的起点,未来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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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本身只是框架性协议,海洋保护区选址标准、公海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模式、缔约国大会议事规则等具体条款,仍需各国在后续谈判中达成共识——这一过程必然充满博弈,毕竟涉及各国核心利益,没有国家会轻易让步。
此外,目前虽有83个国家批准条约,但诸多拥有强大远洋船队、深海采矿能力的发达国家尚未批准,条约的全球有效性,取决于其能否成为被广泛接受的普遍性制度,避免出现“部分遵守、部分游离”的碎片化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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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多数发展中国家缺乏深海环境影响评估、尖端海洋科研的专业人才和财政资源,如何建立充足资金机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持续能力建设支持,是条约能否真正“落地”的关键。
从更深层次看,《公海条约》的生效,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一个缩影。
过去几十年,全球诸多领域的治理由少数发达国家主导,奉行“霸权逻辑”,而《公海条约》的出现打破了这一格局,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让发展中国家得以公平参与全球公共资源的治理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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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提议厦门作为秘书处所在地,不仅是为提升厦门国际影响力,更旨在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向更公平、更合理、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既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也是中国为全人类共同的蓝色家园贡献的力量。
公海治理并非与普通人无关,公海生物多样性影响全球气候与生态,过度捕捞会导致鱼类资源枯竭,深海采矿会破坏海洋环境,这些最终都会影响每个人的生活。
《公海条约》生效、中国申请厦门作为秘书处,看似是国际层面的大事,实则与我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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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意味着,未来的蓝色家园将不再是“无主之地”,不再被少数国家垄断,而是能被全人类共同守护、公平共享。
这条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会有博弈与挑战,但我们已迈出关键一步,相信在各国共同努力下,公海终将成为一片和平、清洁、繁荣的蓝色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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