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莲湖区、未央区、高新区
通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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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莲湖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莲湖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李某,身份证号:610528**********36,以个人名义租用莲湖区馥桂园小区11号楼8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案例二: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刘某,身份证号:610122**********1X,以个人名义租用莲湖区汉城北路风尚馨筑小区3号楼1单元1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案例三: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金某,身份证号:420281**********00,以个人名义租用莲湖区丰禾小区35号楼1单元11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未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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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近日,根据群众反映,“韵兮艺术”经营点存在违规宣传、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等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韵兮艺术”未取得任何办学资质,其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为:教育咨询服务、中小学校外托管等(不包含需经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但该机构仍借“托管”名义,对外发布涉及“知识复习”“新课预习”“查漏补缺”等宣传信息,私下组织线下学科培训,人为制造紧张情绪,误导家长与学生。
“韵兮艺术”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国家“双减”政策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违规宣传和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目前,工作人员已依法责令该机构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停止违规培训;二是清除机构内外所有违规宣传的海报和宣传资料;三是清退学科类补习学生并退还相关费用。该机构违规培训一事还在持续调查。
案例二:近日,接到群众举报,“超凡小苹果成长中心”存在无证办学、招收3-6岁儿童进行幼小衔接培训等情况。
经查,“超凡小苹果成长中心”其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仅为一般项目:全日制托育服务等普通服务类项目(不包含幼儿园、托儿所)。该机构并未取得相关任何办学资质。工作人员现场发现大量幼小衔接课程资料,且教师正在进行拼音教学。
“超凡小苹果成长中心”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国家“双减”政策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违规宣传和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工作人员已依法责令该机构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停止幼小衔接违规培训;二是立即申办办学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照未办理之前严禁招收学生开展任何教育培训活动;三是清除室内外所有关于幼小衔接培训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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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高新区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等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王某宁,身份证号13068319*********6,以个人名义高新区高新路水晶城C座2101室,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培训,目前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高新区高新路枫叶大厦A座1001室,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培训,目前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未央教育、西安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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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张益嘉
审 核 | 张建全
终 审 | 张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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