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下有个靠山村,村西头住着王远志和田小娥小两口。两人成亲刚一年有余,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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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都是勤快人,靠着后山深处的那片林子过日子,每日天蒙蒙亮就背着绳索柴刀上山,一个砍柴,一个捆扎,晌午过后就挑着沉甸甸的柴担下山,到镇上换了米面油盐,日子虽清贫,却因着彼此照应,过得有滋有味。
那年初秋,山里的野柿子刚挂上黄霜。夫妻俩砍柴时,在乱石堆后听见微弱的呜咽声。拨开枯藤一看,是只火红的狐狸,后腿被捕兽夹咬得血肉模糊,气息奄奄地蜷在那儿,琥珀色的眼睛蒙了层灰翳,望人时却意外地没有野兽的凶光,倒像是含着泪。
田小娥心软,求着丈夫:“好歹是条性命。”王远志本也良善,便小心翼翼掰开铁夹,脱下外衫将狐狸裹了,抱回家去。
为救这狐狸,家里本就不多的积蓄花去大半。
田小娥每日清洗伤口,捣草药敷上;王远志则去河里摸些小鱼小虾,给它补身子。如此过了一个月,那狐狸腿伤渐愈,毛色也重新油亮起来。放它走那天,狐狸跑到门口,回头望了夫妻俩好一会儿,才转身窜进山林,火红的尾巴在秋阳里一闪,便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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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夏天,天像漏了似的,雨接连下了半个月。山里人都愁,柴打不了,日子紧巴巴的。那日晌午,雨稍歇,王远志看看见底的米缸,咬咬牙还是决定上山。田小娥不放心,非要跟着:“两个人,总有个照应。”
山涧的水声轰隆得吓人,平日里清澈的溪流成了浑浊的怒龙。夫妻俩正在一处陡坡砍枯松,忽听见头顶传来闷雷般的响声,不是雷,是山石树木崩裂的动静。
王远志抬头,只见一片黄褐色的洪流裹挟着巨石断木,正从山顶倾泻而下。“跑!”他一把抓住田小娥的手,拼命往侧方高处冲。泥浆已经淹到脚踝,田小娥一脚踩空,王远志死死拽住她,背后一块滚石却狠狠撞在他腰上。手一松,再回头,妻子已被混浊的泥石流吞没。
王远志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挖的。双手鲜血淋漓,指甲翻起,终于在被冲垮的半棵老松旁扒出了田小娥。她身子还是软的,脸上却没了生气。王远志背着她深一脚浅一脚下山时,天已黑透,雨又凄凄惶惶落下来,打在人脸上,分不清是雨是泪。
从那以后,王远志就丢了魂。柴也不打了,整日抱着酒坛子,喝醉了就对着空屋子说话:“小娥,灶上我煨了粥,你爱喝的小米粥……”
有时半夜跑到坟山上,靠着冰凉的墓碑坐到天亮。村里人可怜他,送些吃食,劝他想开些,他只是木木地点头,眼神却飘到云外头去了。
后来,他干脆在妻子坟旁搭了个窝棚。说是窝棚,却也垒了石墙,苫了茅草,能遮风挡雨。他就在这儿住下了,白天呆呆坐着,夜里点盏如豆的油灯,絮絮叨叨说些砍柴的趣事、镇上的见闻,仿佛田小娥还坐在对面,抿嘴笑着听。
如此过了三个月,已是深秋。这夜风大,吹得棚子呜呜响。王远志喝了半壶冷酒,和衣躺在硬板床上,迷迷糊糊间,忽听见有人唤:“相公,相公。”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像是怕惊扰了夜风。王远志一个激灵坐起身,油灯不知何时灭了,月光从缝隙漏进来,清清冷冷地照着一个人影,青布衫子,鬓边簪着朵小小的白菊,正是田小娥的模样。
王远志脑子“嗡”的一声,什么都顾不得了,扑过去一把抱住。身子是温的,带着山野夜气的微凉。“小娥!小娥!”他只会反复喊这名字,眼泪滂沱而下,浸湿了女子的肩头。田小娥任他抱着,轻轻拍他的背,像安抚孩童。
那夜之后,田小娥便“回来”了。王远志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急着要搬回山下老屋。田小娥却拦住了:“这儿清静,我喜欢。”她说话还是细细的,却少了些从前的泼辣爽利。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王远志有了主心骨,不再酗酒,重新扛起柴刀上山。只是渐渐,他觉察出些不同。
从前的田小娥爱说爱笑,砍柴时喜欢哼山歌,一碗野菜汤也能喝出津津有味的声响。现在的“田小娥”却总是安静的,常常望着远山出神,嘴角带着一丝他看不懂的怅惘。她做的饭食,味道也变了。以前妻子擅长烙饼,金黄酥脆;如今她却常煮些清淡的粥羹,偶尔摆上桌的,竟是些山里摘的野莓、榛子,都是未经烹煮的。
夜里,王远志想与她亲近,她却总是不着痕迹地避开,只握着他的手,轻声说:“相公,你累了,好生歇着。”她的手柔软,却似乎比记忆里更凉些。王远志心里虽有些空落落的,转念一想,人能回来,已是老天爷莫大的恩赐,其余种种,何必深究?只要每日砍柴归来,能看到那盏为他亮着的灯,灶上有口热饭,便心满意足了。
在她的陪伴下,王远志的精气神一日日好起来。眼里的浑浊褪去,腰背也挺直了,甚至又开始和村里往来,用柴换些必需品。村里人见他屋里有了炊烟,窗口有了人影,只当他想开了,或许有了新的缘分,也替他高兴,并不多问。
转眼开了春,山桃花星星点点开了。一日,王远志从镇上回来,兴冲冲展示买回的一支银簪子:“你看,像你从前那支不?”田小娥接过,指尖摩挲着簪头的梅花,久久不语。那夜,她没有睡,坐在床边,就着月光细细端详王远志熟睡的脸,轻轻替他掖好被角,发出一声极轻极轻的叹息。
第二天,王远志醒来,见她已收拾停当,桌上摆着清粥小菜,她自己却似乎一夜未眠,眼下一圈淡淡的青影。“相公,”她开口,声音有些哑,“我有话同你说。”
王远志端着碗的手顿住了。
“我……不是你的妻子小娥。”她抬起眼,眸子里有种王远志熟悉的、像山林小兽般的神情,“我是你一年前救下的那只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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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志手里的碗“哐当”落在桌上,粥洒了一片。
“小娥嫂子……她一直放心不下你。”狐女的声音轻柔,仿佛怕惊碎什么,“那日山洪,她魂魄未散,见你形销骨立,痛不欲生,便在幽冥路上徘徊不去。恰逢我修行路过,她认得我气息,苦苦哀求于我。她说,相公你为人至情至性,若无人拉一把,只怕要随她去了。她求我,化作她的模样,来陪你一段时日,等你心神安定,重新活过来。”
王远志浑身颤抖,死死盯着眼前这张与妻子一模一样的脸。
“我欠你们夫妻一条命,此恩当报。只是,幻形终究是幻形,我只能学她容貌,学不来她全部的神髓性情,更做不得真正的夫妻。”狐女低下头,“这大半年来,我看着你一天天好起来,心里既是欣慰,又常感愧疚。我毕竟骗了你。”
“那……小娥她……”王远志喉咙发紧,说不出整句的话。
“嫂子她的魂魄,因牵挂于你,迟迟不愿往生。她对我说,今世夫妻缘分已尽,她本该去该去的地方。但若你一直这样折磨自己,她便不忍心离开,只能做个孤魂野鬼,在荒山野坟间漂泊,永无安宁。”狐女眼中泛起泪光,“相公,你如今神智已清,日子已能过下去。我此番现身,一来是报恩已毕,二来,是替嫂子传这句话:你若真心爱她,便放手让她走吧。你还年轻,以后路长,会遇见好姑娘,好好过日子。你活得好,她在九泉之下,才能真正安心,才能毫无挂碍地去转世投胎。”
王远志如遭雷击,瘫坐在凳上,半晌,双手捂住脸,泪水从指缝汹涌而出。不是悲愤,而是某种积压太久、混杂着无尽痛楚与了悟的宣泄。他想起坟边陪伴的那些日夜,想起梦中妻子总模糊的面容,原来那并非思念成狂,而是她真的就在近旁,看着他受苦。
狐女静静等着他哭声渐歇,才将一支褪色的旧木簪放在桌上,那是田小娥生前最常戴的。“这是嫂子坟前的一缕气息所化,留个念想吧。我今日便走了。相公,你也该搬下山去了。这窝棚,这坟茔,不是你余生的归宿。别让她走得不安心。”
说完,她最后深深看了王远志一眼,那眼神复杂难言,有关切,有歉然,也有释然。然后,她的身形渐渐淡去,如同晨曦消散的雾气,最终消失不见,只剩那支银簪子,在晨光下闪着微冷的光。
王远志在窝棚里又坐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清晨,他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最后给妻子的坟头培了新土,拔净了杂草,跪下磕了三个头。“小娥,”他对着冰冷的石碑说,声音平静而嘶哑,“我明白了。你好好走,我不再犯浑了。”
他搬回了山下老屋。村里人问起,他只说想通了。他重新开始认真砍柴、换粮、过日子,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偶尔也会和邻居一起喝茶闲聊,只是眉宇间,沉淀了一层过去没有的沉稳与寂寥。
大约半月后的一个夜晚,王远志睡得沉,忽然梦见了田小娥。梦里的她,穿着新婚时的红嫁衣,站在开满野花的山坡上,笑靥如花,是他记忆里最明媚的模样。她朝他挥手,嘴唇开合,没有声音,但他看懂了:“远志,保重。”然后身影渐渐后退,融进一片温暖明亮的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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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志醒来时,枕边一片湿凉,心里却像移走了一块压了太久的巨石,有种空荡荡的、却终于能喘息的轻松。天刚蒙蒙亮,他推开窗,看见远山青黛,晨雾如纱,一只火红的狐狸身影在山梁上一闪而过,消失在苍翠的林间。
他默默站了许久,转身生火做饭。灶膛里的火苗噼啪作响,映亮了他平静的脸。新的一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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