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王曹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超2.37万件,较2015年高峰期下降82.93%,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水平。
近年来,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转而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贩卖,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
新型毒品形态多样,花样不断翻新,多被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容易迷惑青少年。司法实践显示,依托咪酯等医疗用麻精药品滥用明显上升,已成为仅次于甲基苯丙胺的第二大滥用毒品。这一变化,既与不法分子刻意规避打击、寻找替代物有关,也与部分麻精药品流通链条监管难度较大密切相关。当毒品悄然嵌入日常生活,伪装成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的电子烟、饮品、食品,打击和治理的难度就会逐步提升。
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主基调不动摇,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从“就毒论毒”向源头和链条延伸,包括药店经营者违规售卖麻精药品,戒毒人员私自截留并转卖戒毒用药,走私、洗钱等源头性犯罪在内,都被司法机关纳入“视野”。这种“穿透式”的全流程监管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撑。
在“严”的同时,司法治理也强调“准”和“稳”。最高法强调,在审理新型毒品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综合考量毒害性、纯度、滥用情况等因素,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侵害未成年人、实施强奸抢劫等恶性犯罪的,依法从严;对涉医疗用麻精药品案件,则注重法理情相统一,既严防药物流入非法渠道,也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用药需求。
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明确法律边界、强化源头治理、以典型案例释法明理,我国禁毒工作正在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禁毒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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